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律师来说夫妻离婚那点事3: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单方债务

夫妻共组家庭后,收入算作共同财产,那么债务如何区分,今天我们来说说这个事情。

婚后夫妻共同举债,欠条上夫妻共同签字,那很容易理解,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果仅是单方在欠条上签字,或者仅是单方通过信用卡、网上借贷平台借款而发生的债务,如何认定呢?是谁借款,谁负责的单方债务,还是婚内发生夫妻都有干系的共同债务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个人举债,如果配偶对方同意共担,或者虽然没有表示同意共担,但是举债的钱是用于家庭的,配偶另一方也得利的,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简言之,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标准:一是夫妻双方同意确认某笔债务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双方虽然没有共同确认,但实际上两人都得利了。

笔者律师曾经办理过一个离婚案件中确认债务的案件,婚内男方曾经为购房而单方对外借款,女方并未进行签字,所借的款项也未经过女方银行账户,但是由于该钱款用于购房,所购房屋女方也有居住使用,且离婚时该房屋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依法分割,那么自然的男方单方进行的该笔借款,也应被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而至于夫妻婚内的单方债务认定问题,只需要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相反就是了。

版权:本文由用户自行上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供存储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了解详情>>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