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壹否首页问答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公司如果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发布于 2022-09-28 10:00:28
标签: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公司如果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 搬迁 员工 不去
关注者
14
被浏览
24.7k

1 个回答

面对经济形势的低迷,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传统制造业,随着各项经营成本的增加,有些企业不得不寻找能够减少经营成本的场所来进行生产经营。


“钱多事少离家近”是很多打工人梦寐以求的工作状态,但现实中,钱多事少的工作不好找,也就只有离家近可以勉强实现。


然而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离家近的工作,结果没干几天,公司说要搬迁了,距离还不近,这个时候打工人该怎么办呢?可以不去吗?如果不去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公司如果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营主体,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采取更好的方式来创造更多的利润或者减少更多的经营成本,以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采取的措施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


对于劳动者而言,能不能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上班并要求经济补偿,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合同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而工作地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主要取决于公司搬迁的距离是远还是近,搬迁后是否会给员工上下班造成实质上的困难。


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是同城还是异地必然会影响到劳动者生活圈会不会变化,工作成本会不会增加。如果企业是同城搬迁,城市公共交通能够抵达或者企业采取了必要措施以防止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比如,采取为劳动者提供交通工具、提供交通补贴、企业调整上下班时间或者规定劳动者的在途时间视为工作时间等措施,那么企业在这一搬迁过程中并未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所以企业的搬迁就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公司如果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本市内搬迁:


1、搬迁距离较近


比如:本市同一个行政区域内搬迁、本市内跨行政区域搬迁但新旧两处办公场所的实际距离很近。


这种情况下虽然搬迁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带来了一定的变化,但考虑到这种变化对员工的影响很小,员工是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因此员工应当随迁,且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2、搬迁距离较远,但企业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条件或补贴可以消除或降低影响的


比如:公司搬迁跨越了本市不同的行政区域且距离较远,给员工上下班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变化,但是,企业为了消除这种变化带来的影响,采取了给员工提供班车、交通补贴、宿舍或调整上下班时间等措施。


这种情况下,虽然公司搬迁给员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考虑到公司为了消除或降低影响而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员工对于公司搬迁也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故劳动合同还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员工此时应当随迁,且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3、搬迁距离偏远,且企业采取弥补措施不足以消除影响的


比如从本市的市区搬到郊区,这样的搬迁,看似在一个城市内发生,但实际距离确实偏远,给员工上下班造成了重大影响,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种情形下就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


此时员工可以拒绝随迁,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公司如果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二、跨省市搬迁:


企业跨省市行政区域搬迁,比如从河南省的郑州市搬到濮阳市、陕西省西安市搬到河南省郑州市。


这样的搬迁,不仅改变了职工上下班的距离,还给员工带来了其他的影响,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会发生改变,这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因此,职工可以提出不随迁,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综上,企业搬迁,员工能否拒绝随迁,并要求经济补偿,主要取决于企业搬迁后的新的工作地点距离远近、是否会给员工的上下班造成实质性的困难,从而判断是否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