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怎么写?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

关注我,教你买保险!01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对保单现金价值还不了解的伙伴,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现金价值是什么?这一次讲明白》。现在有一些保险产品,特别是年金理财险,设计的比较奇怪,有时候死亡赔付的保险金要比退保领取的保...
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怎么写?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

关注我,教你买保险!

01

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

对保单现金价值还不了解的伙伴,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现金价值是什么?这一次讲明白》。

现在有一些保险产品,特别是年金理财险,设计的比较奇怪,有时候死亡赔付的保险金要比退保领取的保单现金价值还要少。

举个例子吧:

最近有一款新上市的养老保险叫招商仁和燃力虎养老年金保险,它的计划一就存在这种情况:

按约定,当购买计划一时,被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身故,将按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和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两者的差额(不计息)进行赔付。

如果两者差额小于等于0,那身故赔付就为0了。

可是,此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不为0,或者即使身故赔付不为0,也可能存在保单现金价值大于身故赔付保险金的情况。

此时,显然申请保单退保,要比领身故保险金划算。

一些文章在介绍这类产品时,就默认以退保领保单现金价值这一较高值来测算保单收益;没有显著提醒,如果以领身故保险金来测算,保单收益实际上会低一些。

这有什么问题呢?

问题是,在被保人身故后,我们还有没有权利退保?保险公司还有没有义务退还我们的保单现金价值?

02

关于退保,保险法中的规定是: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保险公司)应该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这里面只涉及到投保人与保险人,与被保人无关。

另外,燃力虎养老年金保险在条款中对退保的约定如下:

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怎么写?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

解除保险合同,只需要申请书、保险凭证、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也并不涉及被保人。

这可以说明,要不要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与被保人无关,但这就可以认定被保人身故后我们是有权退保的吗?

我认为并不能够。

还是以燃力虎养老年金保险为例,它在条款中关于身故如何给付养老金是这样说的:

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怎么写?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点风险提醒

被保人身故,按规则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那按我的理解,这一规定暗含的一层意思是:在被保人身故的那一刻,保险合同就终止了,并且也已经触发了身故赔付规则。

被保人身故,保险合同已终止,还能去申请保单退保吗?

这在逻辑上有些说不通吧?!

所以,就燃力虎养老年金保险等类似产品,严格意义上来说,被保人身故后,我们并不能去退保单现金价值,因为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了,且触发了身故赔付规则,应该按约定的身故规则赔付。

只不过,现阶段在身故退保这件事上,保险公司端有些漏洞。

因为退保事宜只涉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不需要被保人出面,如果我们不主动告知保险公司被保人已身故,保险公司很难去了解被保人是否已身故。

这就让身故退保有了可操作的空间。

但是,将来保险公司会不会在申请退保时要求对被保人进行视频验证呢?

虽然说,按相关规定,退保与被保人无关,但是如果被保还生存,你也不会跟保险公司计较这一点,毕竟简单的视频验证很容易。

如果你跟保险公司计较这个事情,那保险公司就会怀疑,被保人是不是身故了,然后去针对性的调查,大大的缩小了调查范围,成本也不高。

这就是我所说的这类产品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的潜在风险。

03

说到这里,大家一定会问消费型重疾险在被保人身故后退保拿保单现金价值的问题。

关于这问题,我之前写过文章《买消费型重疾险,身故后的保单现金价值怎么办?》。

与前面的年金理财险是一样的,理论上可以在被保人身故后悄悄的退保拿保单现金价值,但并不是100%有保证。

不过,消费型重疾险与年金理财险比,在身故退保方面还有一点优势是:像达尔文6号等重疾险,如果你不选择身故保障,那么保险条款中是没有约定被保人身故后保险合同终止的,我们身故后去退保还相对要更有理一点。

一些文章,喜欢把买消费型重疾险,然后身故退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个卖点,我其实是不太愿意主动跟大家提及这一点的,因为我总觉得条款中没约定的事,不是那么100%靠谱。

如前面所说,将来退保时,如果保险公司在流程上增加被保人的视频验证,那可就麻烦了。

04

今天就聊这么多吧。

最核心一点:被保人身故后退保获取更大保单利益,目前是可操作的,但也的确有一些潜在风险,请大家了解。

目前一些文章,默认按退保获取更大利益介绍宣传相关产品,不提背后的风险,我认为是有些问题的。

其实最稳妥做法是,在被保人身故前及时退保,但难题是:如何准确把握被保人何时会身故?

另外,如果你想着退保的话,那投保时,较好投保人与被保人不为同一人,这样更便于退保。

有时候,有伙伴会问:是自己给自己投保,还是让配偶做投保人给自己投保更好一些?

一般来说,谁做投保人没区别,但从退保角度说,相互投保更方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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