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找你借钱怎么办?聊天软件上有人找你借钱,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欠款一定能收回来?

借钱给他人要谨慎,保存好证据是关键!

生活中大家都会碰到有人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类软件上借钱。有的人信誉非常之差,常常是借钱之前装可怜,还钱时连人都找不到,丝毫没有诚信可言。事后,大多数朋友往往会因为碍于情面、证据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收不回钱。

那么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豆浆油条er 来给您支招。

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电子借条就可以。形式一定要正规,可以用录音、录像、视频等方式记录签订借条的过程,借条上要写明基本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资金给对方的具体时间,这个时间一定要清楚,不要有争议。因为只有在对方收到钱后,借款合同才正式成立,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学习一下吧。


案情介绍:

原告被告双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应用中的合同服务,以电子合同方式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1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从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止,若被告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部分的万分之二计收逾期利息。2016年5月1日,双方再次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在4月30日借款外,被告陈菲再向原告借款1500元,并于同年5月8日前偿还。原告以支付宝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借款共16100元后,被告至今未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6100元及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在支付宝平台中的合同服务上签订了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合同事由,应认定借款合同有效。

此外,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于是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的争讼焦点是借款合同是不是真实存在的?通过支付宝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电子签名能不能与线下真实的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民法典》第469条要求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本条中将网络上能够作为合同内容载体、可以随时调取的电子数据也规定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订立电子合同。并且《民法典》491条也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效力。

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不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1、是不是采用了书面形式或者双方约定的形式;2、合同中是不是载明了基本的借款双方当事人、借款本金、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3、借款人是否真正取得了借款,根据《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只有在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时,合同才成立;4、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合同无效事由。

最后,电子签名的效力。原则上电子签名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的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就《民事诉讼法》证据角度而言,主张电子签名有效时,应当提供电子合同的原件。

把钱借给他人时,虽然可以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成立借款合同,但是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eg:对方借钱时的聊天记录、语音通话的录音,提供借款的时间,对方收到钱款的时间等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提供了借款给对方的证据。将来一旦发生纠纷,在法庭上需要由提供借款的人证明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存在的。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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