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有很多的打工人在网络上找别人询问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维权,并且不清楚这个维权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达成。如今我们就来解释一下劳动维权的条件:1.公司强制和员......

劳务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接下来具体说说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该找哪个部门反应?如何解决?一看就懂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个别的农民工为了讨工资还会做出极端举动,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具体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遇到这种问题,一般有三种途径解决。

1、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2、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向人民**起诉。下面就来说说这三种途径具体如何操作。

【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可以电话投诉也可以直接去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可以拨打12333,这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公益服务电话。

现场投诉的,直接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举报投诉的不仅要携带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还要准备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这些东西平时很容易忽视掉,等需要的时候往往无法提供,所以平时就要有证据意识,保存好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以防万一。

【劳动仲裁】

举报没有用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后,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仅是免费的,还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由律师代理仲裁,这样就无需担心花不起打官司的钱,也不用担心不知道如何挽回损失。

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和前面说到的投诉需要的证据材料一样,仲裁委员会将会对拖欠工资的事情进行协商处理,没有协商一致,就会出具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进行起诉。

【**起诉】

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平时发的不是“工资”而是“劳务报酬”,手里有包工头的欠条,这种纠纷属于“欠债”,是不属于劳动仲裁范畴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向**起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

劳务纠纷怎么维权?什么情况下可以维权?

有很多的打工人在网络上找别人询问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维权,并且不清楚这个维权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达成。如今我们就来解释一下劳动维权的条件:

1.公司强制和员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认为员工和当前不匹配也需要给员工培训或者调岗,如果还是不能胜任这个工作才能够辞退对方,但是也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2.公司没有年假是违法的。《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里规定:工作1—10年,年假5天;10—20年,年假10天。

3. 公司让休息时培训是违法的。在法律上,无论下班后的时间亦或是周末。培训也属于加班,这也是要支付加班费的。

4.强制更换工作地是违法的,很多公司会以业务需求来要求员工到另外的地方工作,并且态度强硬不和员工商量。但是劳动法里明确规定了,公司要更换员工的工作地点时要和员工协商一致。

5.克扣工资、罚钱。很多用人单位也都是这样,业绩好了后发奖金,而业绩不好的会被克扣工资,这是违法的,哪怕公司破产清算可不能克扣员工工资。罚钱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员工迟到时间过长公司也是有时间扣除相应时间的工资,但是不能采取罚款这一措施。

6.公司不设底薪。无论公司的业绩是多少,只要是员工来上班了就必须支付基本的工资,尤其是销售这一行,即使业绩为零,基本工资还是要给。

7.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该岗位,随意辞退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

8.调休代理加班费,根据相关规定, 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 劳动法 四十四条 (二)项 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 劳动法 四十四条 (三)项 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9.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还有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 .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30天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三、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以上就是劳务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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