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编者按】居民企业间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持有股票时间及股息红利金额如何确定?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标准是什么?实务操作中往往很容易引起税企争议,华政税......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公告,公布一批共六个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全方位多层次支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告,对......接下来具体说说

重大利好!这些税暂免征收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公告,公布一批共六个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

全方位多层次支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务*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经*务*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允许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纳税人取得符合相关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这次推出来的六项政策,它主要是针对支持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些政策。有针对投资者的,并且这次针对投资者的这种税收政策还是比较多的,有对境内的投资者的,有对境外的投资者的,有对个人的,还有对机构的,然后还有针对金融产品的,它对资本市场的支持是全方位和多层次的。对于我们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长期发展,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税收政策基础和环境。

此外,专家表示,此次公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绝大多数将延续到2027年底,时间周期长,这将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助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宏观经济的恢复性增长。

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专家表示,这次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惠及个人投资者和投资机构,也是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为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就这样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的话就是我们个人投资者的收益更高,实际上是鼓励个人投资者积极投资,另外一方面的话也能促进我们香港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能带来我们内地的股票市场和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既能促进香港的繁荣,也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聚焦投资者,这次公布的政策中,还包括针对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对期货的保税交割业务是免征增值税的。靠前方面就是说它是促进我们期货市场的一个对外开放的,另外一方面提升了交割效率,对于我们丰富和完善我们保税区的期货市场产生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

政策导向型明显 鼓励长期投资

专家表示,这次公布的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中,有一项“实施差别化个税政策”值得关注,表明政策导向性明显,鼓励长期投资。

根据公告,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就是指在境外的上市公司,将部分已经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的保管银行,由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上市,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个人投资者通过持有从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投资时间不同,个税征收标准也不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它是跟我们投资于境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政策是一样的,并且它这里面还体现了一个鼓励长期投资的:比如说我们一个月之内取得的股票收益,股息红利所得是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要是投资到一年,一个月到一年之内的话,它是减半征收的;然后投资到一年以上的话,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是对于我们整体的资本市场的一个长期投资,而规避一些投机性,促进我们资本市场的一个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

针对性强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这次公布的6项税收政策中,有一项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大家一定很关注,专家分析,通过调节个税计征方式,有利于支持企业更好留住人才,实现创新发展。

根据公告,对纳税人取得符合相关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延续实施到2027年底。不仅如此,这次公布的政策还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二选一的方式对其个人合伙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压力,从而激发创投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股票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实操分析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编者按】居民企业间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持有股票时间及股息红利金额如何确定?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标准是什么?实务操作中往往很容易引起税企争议,华政税务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透彻分析,一文搞懂。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持有股票时间及股息红利金额如何确定并无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实务操作中很容易引起税企争议。华政税务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给出我们的观点,供企业参考。

一、案例背景介绍

甲、乙公司均为居民企业,甲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买卖乙公司(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乙公司2022年12月15日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决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则甲公司根据持股数量分得股息红利=200÷10×1=20万元,并于2022年12月确认投资收益。

甲公司取得的20万元股息红利,让我们一起看看如何享受免税优惠吧!

二、案例具体分析

(一)持有股票时间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能否享受免税?

目前,对于取得股息红利是在满12月后取得还是在不足12个月期间内取得,各地税务机关对此存在两种口径:

一种是只要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满12个月即可享受,无论取得股息红利时是否满12个月,如北京、安徽。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发布《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见图1)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见图2),明确只要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满12个月,无论是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还是持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均可作为免税的股息红利。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图1

哪些上市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图2

另一种是要求享受免税优惠的股息红利必须是持有满12个月以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否则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如福建。福建省税务局和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见图3、图4),明确在取得股票分红时未连续持有12个月的,需要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图3

图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短于12个月的投资,并不以股息、红利收入为主要目的,主要是从二级市场获得股票转让收益,而且买卖和变动频繁,税收管理难度大,因此,实施条例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短于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排除在免税范围之外。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免税,最主要目的是为避免重复征税,之所以对股票分红加以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限制,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长期投资,避免短期炒作的投机行为。因此,华政税务认为,从政策出台的背景分析,只要连续持有股票时间满12个月以上,无论取得股息红利时间是在12个月之内还是之外,均可享受免税优惠,否则有违政策出台的本意及税收公平原则。

本例中,甲公司2022年3月1日购入的股票,即使2022年12月15日分红时持有股票时间不足12个月,只要继续持有满12个月,取得的分红即可享受免税优惠。

(二)实务中应如何操作?

判定持有股票时间是否满12个月是以买入股票之日起至卖出股票之日止计算。那么问题来了,企业所得税需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仍未卖出的股票,应如何判定是否持有满12个月呢?汇算清缴期结束后持有满12个月的股票对应的股息红利又能否享受免税呢?持有期间多次买卖又如何确认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金额?华政税务将结合本例一一为大家解疑。

华政税务结合政策出台背景,站在便利纳税人的角度上分析,对于买入至分红当年年末未满12个月,但在分红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日(次年5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股票,可在分红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免税优惠;不满12个月的,分红年度按应税处理;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满12个月的,可通过更正分红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享受免税优惠。对于持有期间存在买卖股票行为,政策未明确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参考税务局全国通行回复口径:建议按照12个月持有期间中的最少持有量作为计算股息、红利所得免税优惠的基础。因此,从谨慎考虑,建议采用先进先出法来确认持有股票是否满足12个月的条件。

本例中,甲公司200万股参与分红,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2022年3月1日买入的80万股已满12个月,因此,可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金额=20×(80÷200)=8万元。

2023年8月1日卖出的100万股,其中80万股已享受免税优惠,另20万股为2022年9月1日购入,至转让时持股时间不满12个月,因此,持股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金额=20×(20÷200)=2万元,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对2022年9月1日购入的剩余100万股,到2023年9月1日后持股时间已满12个月以上,对应的股息红利=20×(100÷200)=10万元,可享受免税优惠,甲公司可通过更正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享受。

  • 来源:华政税务师事务所
  • 图文编辑:沐林财讯

重大利好!这些税暂免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公告,公布一批共六个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

全方位多层次支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务*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经*务*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允许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纳税人取得符合相关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这次推出来的六项政策,它主要是针对支持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些政策。有针对投资者的,并且这次针对投资者的这种税收政策还是比较多的,有对境内的投资者的,有对境外的投资者的,有对个人的,还有对机构的,然后还有针对金融产品的,它对资本市场的支持是全方位和多层次的。对于我们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长期发展,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税收政策基础和环境。

此外,专家表示,此次公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绝大多数将延续到2027年底,时间周期长,这将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助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宏观经济的恢复性增长。

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专家表示,这次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惠及个人投资者和投资机构,也是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为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就这样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的话就是我们个人投资者的收益更高,实际上是鼓励个人投资者积极投资,另外一方面的话也能促进我们香港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能带来我们内地的股票市场和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既能促进香港的繁荣,也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聚焦投资者,这次公布的政策中,还包括针对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对期货的保税交割业务是免征增值税的。靠前方面就是说它是促进我们期货市场的一个对外开放的,另外一方面提升了交割效率,对于我们丰富和完善我们保税区的期货市场产生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

政策导向型明显 鼓励长期投资

专家表示,这次公布的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中,有一项“实施差别化个税政策”值得关注,表明政策导向性明显,鼓励长期投资。

根据公告,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就是指在境外的上市公司,将部分已经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的保管银行,由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上市,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个人投资者通过持有从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投资时间不同,个税征收标准也不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梁季:它是跟我们投资于境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政策是一样的,并且它这里面还体现了一个鼓励长期投资的:比如说我们一个月之内取得的股票收益,股息红利所得是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要是投资到一年,一个月到一年之内的话,它是减半征收的;然后投资到一年以上的话,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是对于我们整体的资本市场的一个长期投资,而规避一些投机性,促进我们资本市场的一个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

针对性强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这次公布的6项税收政策中,有一项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大家一定很关注,专家分析,通过调节个税计征方式,有利于支持企业更好留住人才,实现创新发展。

根据公告,对纳税人取得符合相关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延续实施到2027年底。不仅如此,这次公布的政策还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二选一的方式对其个人合伙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压力,从而激发创投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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