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退市新规,在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上进行具体优化,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修订退市相关业务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了解,深交所先后在2012年、2014年、2018年启动三次改*,建立了财务类、交

关于创业板退市标准很多人还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创业板退市新规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的股票将被退市,这一新规对小盘创业板股票影响较大,市值不足即使缩股也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再融资,将有巨大的退市风险,应该引起投资者的足够重视。接下来具体说说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新规下,创业板退市的规定有哪些?

创业板,是深市中重要的一个板块。2020年4月,创业板开始注册制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有所放松。但同时,已在创业板退市的相关规定也有所调整。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新规下的创业板退市规定有哪些?

目前,创业板退市的指标分为三大类:

交易类指标

  1.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二百万股;
  2.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3.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五亿元;
  4.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少于400人。
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财务类指标

  1. 近一年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 近一年净资产为负值;
  3. 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规范类指标

  1.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且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 财报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且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3. 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且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4. 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5. 公司存在强制解散、重整、破产清算的情况。
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如果出现上述三种情况,均会被执行退市。

好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了解,创业板退市的规定有哪些了吧。

退市新规来袭!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退市指标“新老划断”

1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退市新规,在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上进行具体优化,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修订退市相关业务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深交所先后在2012年、2014年、2018年启动三次改*,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2019年以来,深市强制退市公司数量达到18家,退市改*成效逐渐显现。

但是,由于上市公司退市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较多,部分退市标准已难以适应新证券法要求,退市程序耗时较长,退市难、退市慢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本次修订,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及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修订之后,深交所新设了风险警示板块,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剑指过度投机炒作行为,“炒小炒差”将失去土壤。

财务类指标交叉适用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修订退市相关业务规则答记者问时介绍说,本次修订,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及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主要涉及三方面:

一是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退市指标,完善面值退市指标有关表述,全面优化现有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其中,特别强调财务类指标交叉适用,加速出清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

二是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知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人民**作出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人民**司法裁判生效”,同时简化上市委审议程序。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压缩投机炒作空间。此外,本次修订考虑到可转债兼具股票属性,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条件,明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

三是强化风险警示,引导理性投资。新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内控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两类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收紧违规担保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量化标准,扩大资金占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体范围。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同时优化风险警示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安排,强化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力度。

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就创业板来看,对比今年6月创业板退市制度改*,深交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退市指标,优化退市实施程序。

在退市指标方面,靠前,新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一步优化营业收入的认定扣除机制;第二,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组合标准,从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资产三方面对公司是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进行判定;第三,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真的规范类退市指标,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公司已经失去信息披露联系渠道、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及本所认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第四,完善面值退市指标有关表述。

在退市程序方面,将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程序中上市委员会两次审核调整为一次审核,即本所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司法裁判文书判断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并向公司发出事先告知书,此后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重大违法终止上市标准进行审议,本所依据审核意见作出决定。退市整理期同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据了解,改*完成后,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新设风险警示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之后,深交所设立了风险警示板块,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在此之前,上交所设立了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而深交所并没有设置风险警示板,注册制改*之后,由于取消了暂停上市,创业板启用了“ST”和“*ST”的预警制度。

对此,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相较于正常交易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其市值普遍偏低,股价易波动、易被炒作。

基于此,本次设立风险警示板块,在完善退市整理股票交易机制的同时,明确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机制及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一是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新增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二是遏制过度投机炒作行为。在交易机制方面,对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投资者每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财务类退市指标从2020年起算

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存量暂停上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均设置了过渡期安排。

对于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仍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判断其股票是否符合恢复上市条件或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并按照前述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对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主板、中小板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二是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不实施暂停上市,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报披露后按照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三是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是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另外,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退市指标从2020年开始起算,即依据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0年的违法行为判断其股票交易是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

例如,某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其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某公司在2022年1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实际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待2021年年报披露后,判断公司股票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终止上市。

别小看创业板市值退市新规

创业板退市新规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的股票将被退市,这一新规对小盘创业板股票影响较大,市值不足即使缩股也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再融资,将有巨大的退市风险,应该引起投资者的足够重视。

现在的面值退市,让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充分体会到了管理层净化市场的决心,同时也有人提出了通过缩股避免股价低于面值的方法。但是现在创业板股票又有了市值退市的新规定,这就对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能仅仅关注股价,市值也很重要。

市值3亿元是什么概念?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价是1元,它的总股本如果是3亿股,那么它的市值就是3亿元,即市值退市主要是对总股本低于3亿股的创业板公司才有作用,如果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达到了3亿股,那么当它的市值不足3亿元的时候,它的股价一定也低于1元,即对于总股本达到了3亿股的“大盘股”来说,市值退市并没有新的威胁。

从行情软件上可以看到,目前创业板公司总股本低于3亿股的公司一共有354家,其中股本最小的唐源电气总股本只有4600万股,股价最低的天龙光电股价只有5.64元,市值最小的也是天龙光电,为11.28亿元。这就是说,如果未来这些总股本低于3亿股的创业板公司出现业绩下滑,就有可能在没有触发面值退市的时候,已经触发了市值退市的指标。

所以,上市公司如果通过送转股把总股本扩大到3亿股是最科学的股本规模。当然,如果能够通过增发或者配股把总股本扩大到合适的规模就更好。3亿股是黄金股本规模,过小有市值退市的风险,过大容易面值退市。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一定要高度重视创业板新增的市值退市指标,千万别拿新规不当回事。很多投资者总认为,即使再垃圾的股票,市值跌到一定程度,总会有游资或者其他投机资金进场炒作一把,所以好像垃圾股票也有市值底线,3亿元的退市指标很难触碰。其实并非如此,就拿越来越多的破面退市来看,在几年前,很难想象A股有上市公司会因为股价跌破面值而退市,当时投资者也认为垃圾股再垃圾股价也很难跌破面值,但事实最终证明,随着A股的成熟发展,面值退市已经常态化。

实际上,市值退市对于现有的上市公司及未来将要上市的公司短期影响很小,因为A股市场短期热衷炒新的投资风气依然存在。但是如果有哪家公司的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甚至亏损,股价就有可能会大幅下跌,从而引发市值退市的条件,所以本栏建议总股本过小的上市公司,还是应该趁着业绩好、股价高,把股本扩张到黄金规模,居安思危方能让自己一直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

对于投资者来说,目前并不需要特别关注市值退市,但是本栏相信,未来市值退市一定会有作用,投资者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创业板注册制真的来了,退市有新规定

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

在本周五收盘之后,证监会晚间发布了创业板注册制的相关规章制度,创业板注册制来了,注册制意味着上市更容易了,我一直反复强调的观点,上市不是问题,注册制可以让股民有更多选择,实现优胜劣汰,但一定要有配套的退市机制,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避免大量壳资源挤占金融资源。

从相关文件看,这次确实是强化了退市机制的:

1.除了原来的退市条件,现在加了一条: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也就是说,不管你股价多少,市值低了就得退市,反过来倒逼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把公司经营好,获得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如果你公司做得不好,大家不愿投钱给你,市值越来越低,连续20天低于3亿,那你就只有退市。

2.增加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以前创业板是没有ST警示的,买到亏损股,甚至买到马上要退市的股,很多股民不知道,增加警示制度,我认为是好事,也是市场更人性化的表现,很多股民缺乏金融常识,提醒一下挺好。

3.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退市时间缩短了,留给垃圾股的时间不多,今年亏了,明年还是没扭亏,对不起,退市。

从创业板注册制相关文件制度来看,退市要动真格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雷声大雨点小,用制度来完善市场,确实才是股市走向健康的关键,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创业板的注册制将会向全市场推广,我们将会看到有更多公司批量退市,实现真正的有进有退良性循环。

创业板退市新规出台 一批企业游走退市边缘

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进,A股退市公司数量和退市效率也将得到明显改变,逐渐向成熟市场靠拢。

日前,创业板改*并试点注册制的规则正式落地。同时,深交所也相继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下称《上市规则》)等8项主要业务规则及18项配套细则、指引和通知。

今年以来,已有华锐风电、盛运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先后因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已有6家上市公司发布面值退市风险警示,同比大幅增长。

在此背景下,深交所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如将市值退市指标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

优化退市指标

具体来看,退市类型包括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与2018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比,本次推出的退市标准将“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指标保留,并将低于“100万股”变成了低于“200万股”。

此外,两个月前征求意见时推出的退市指标之一系“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此次规则落地后的市值退市的标准较征求意见有所放宽,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获悉,从2009年创立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了近11年的时间。截至6月19日,创业板累计上市过的公司有817家,退市的仅有两家,分别是大华农和欣泰电气。其中,大华农是因为被温氏股份吸收合并而退市,而欣泰电气则是因为欺诈发行被退市,是唯一一家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在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看来,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退市标准将提高,退市公司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进,资本市场退市公司数量和退市效率也将得到明显改变,逐渐向成熟市场靠拢。

确立ST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改*,创业板将新增*ST、ST制度。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深交所有权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此前,创业板股票没有退市风险警示,但存在暂停上市。

如今,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按照最新版的退市指标筛选,唐德影视、天龙光电、金亚科技等多家公司正面临这样的风险。其中,金亚科技、乐视网、神雾环保、盛运环保已被终止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

此外,本次创业板退市改*还取消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也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推荐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出现上述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任一情形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及时披露,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深交所自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推荐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日起停牌。

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将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

以上就是创业板退市标准(创业板新增三类情形)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壹榜财经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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