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还贷违反银监会,“以贷还债”遭重罚,监管为何出手?

本周,金融行业的最高监管部门发布了一条处罚警示通知,并再次重申普法:对于信用贷款的消费者,借新还旧、以贷还债、套刷循环 等错误行为,将继续进行严厉打击,并连带追究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很多还在透支生活的借款人表示无法理解,今天周末的定时推送,...

本周,金融行业的最高监管部门发布了一条处罚警示通知,并再次重申普法:

对于信用贷款的消费者,“借新还旧、以贷还债、套刷循环” 等错误行为,将继续进行严厉打击,并连带追究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

很多还在透支生活的借款人表示无法理解,今天周末的定时推送,就给大家讲讲为什么。

以贷还贷违反银监会,“以贷还债”遭重罚,监管为何出手?

截图来源:监管部门官网

案 件 信 息

让我们先来简要回顾本次处罚的案件概况:

经查,某大型保险公司联合多家银行,向消费者发放个人贷款,并从消费者的月供金额中收取保险费。这种贷款产品本身就不受鼓励,因为很容易引起多方纠纷,例如代位求偿权、转让追索权等等。

然而,该保险公司在利润的驱使下,不仅持续协助银行发放此类贷款产品,而且接受了部分借款人通过信用卡资金来偿还贷款与保费,短期内的涉案金额已超过 4000 万元。

目前,该案中的涉事金融机构已依法修改了风控规则,并将对用户的还款资金来源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慎核查。

以贷还贷违反银监会,“以贷还债”遭重罚,监管为何出手?

原 因 分 析

除了基本案情之外,对于金融机构负责人、涉案借款人的处罚,这里就不赘述了。因为人数众多,并且都是以罚款为主,罚金在 3 万元至 20 万元不等。那么,对他们进行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考虑的是整体系统问题。但 “借新还旧、以贷还债” 的本质,却是交叉转嫁金融风险。

举个例子:

借款人在 A 银行欠款逾期 10 万元,那么风险仅存在于 A 银行的内部,即便要化解金融风险也非常简单。而如果借款人选择隐瞒真实财务状况,先从 B 机构贷出 3 万元、又从 C 机构贷出 7 万元,来偿还 A 银行的欠款,就等于把原本 1 家机构的风险,扩散到了 2 家机构身上,因为这些还款资金并不是借款人自己的真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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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果 影 响

以上还只是最简单的举例,现实中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更复杂。

比如分期的贷款每个月都在扩散、一笔贷款的风险由于反复拆借而陷入循环放大,导致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被 “拖下了水”。甚至连很多借款人自己都记不清到底贷过多少,更不知道自己的债务是怎么从最初的 1 万元增涨到现在这个样子。

所以,借贷矛盾就像蜘蛛网一样错综复杂、重叠放大、难以厘清。

如此造成的后果是:若借款人自己不向金融机构主动诚实坦白,或者不懂怎样正确处理债务问题的话,监管部门就算想帮借款人化解金融风险,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毕竟全国的借款人数上亿,为什么要单独帮助某一个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 “主动自救”。

以贷还贷违反银监会,“以贷还债”遭重罚,监管为何出手?

更 多 交 流

其实,打击 “以贷还债” 一直都有,各地银行对还款资金的管控力度也不相同,只是这次正好抽查到、并且被列为典型通报出来了而已。

虽然我们在这么多年帮助借款人优化债务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负债人都能做到理性上岸。但仍然有少数朋友对于透支生活执迷不悟,甚至提到:

“为什么企业贷款,就能借新还旧?”

大家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有些事情,强行对比是没有意义的,早日上岸、不再被债务拖累才是正道。

否则,每天睁眼就想着去哪儿借钱,最后债台高筑、贷不到款,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财务生活崩盘,自己却没有任何准备,还要提心吊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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