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行业是合法的什么行为?谁能证明他们的“身份”?是催收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

前言在这几年里,我们一直都在关注P2P网贷市场的动态,也让我们平时接到的这些陌生的电话慢慢的暴露出真正的面目,他们到底是谁?是怎么获取的我们的个人隐私,这是目前所有人都关注的焦点,甚至于还有人说,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让P2P网贷平行如此常态化...
催收行业是合法的什么行为?谁能证明他们的“身份”?是催收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

前言

在这几年里,我们一直都在关注P2P网贷市场的动态,也让我们平时接到的这些陌生的电话慢慢的暴露出真正的面目,他们到底是谁?是怎么获取的我们的个人隐私,这是目前所有人都关注的焦点,甚至于还有人说,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让P2P网贷平行如此常态化交易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真的好吗?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这些P2P平台委外第三方催收机构本身不存在问题,而问题的是他们委外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催收机构,到底是具备合法合规资质催收公司还是“涉黑”的非法讨债组织,这两者之间存在的概念可是不一样的,如果说他们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是一家合规的催收公司,我们觉得就算他们在催收的过程中提供准确的基本公司信息,这倒不算什么,因为他们催收的行为和过程是建立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就算受害者想投诉其实介于他们合法的催收过程,受害者投诉的过程也是不成立的。

而如果说这些P2P平台本身就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也是无资质的“涉黑”非法讨债团花的话,那么这个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存在就是违法的,更别说在催收的过程中他们一而再的利用非法手段逼迫受害者偿还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债务,甚至可以说,在非法获取到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以后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

受害者的群体性质,决定了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存在的合法性

话说回来,如果受害者存在恶意逾期欠债行为的话,这些催收人员完全是可以直接亮明身份并拿出这些受害者恶意逾期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受害者却是存在恶意逾期的行为,而这个基础是建立在这些催收人员合法的身份基础之上才能完成的。

比如说,小李欠了某网贷平台3000元,在小李逾期之后受到了网贷平台委托的催收机构合法催收,而催收的过程是在打电话给小李催收的过程中,这些催收人员提供了自己所隶属公司的基本信息,也提供了自己隶属于这家合规催收公司的基本信息和小李欠这家网贷平台钱的相关证据,并且合理的要求小李偿还这笔3000元的债务。

如果小李在接到这些催债电话之后,核实了这些陌生的催债人员提供的这些相关信息,也核实了在相应的时间内,自己的银行卡也确实收到了这家网贷平台打的3000元的贷款记录之后,向这家催收公司核实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来源合法渠道是这家网贷平台,而是证明了这家催收公司和这家网贷平台存在的委托关系。

全部的相关信息核实完以后,小李证实了这个给他打电话催收人员的身份,如果小李在这个时候仍然拒绝偿还这3000元的贷款,这是小李的错误,完全可以依托于司法渠道来解决问题,如果小李在核实这些催收人员身份信息的时候,不仅遭到了拒绝还无法证明小李欠这家网贷平台钱的证据的话,小李其实是有权拒绝接听这些人的电话的。

因为他们无法证实他们自己和这家网贷平台存在的关系,而网贷平台也不承认他们委外这些“身份不明”人员进行催收,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一个过成,而小李认为既然无法核实到对方的身份信息,也无法核实到这些陌生人为什么会持有自己的个人隐私,甚至于就连这些陌生人是哪家公司的都核实不到,那么这就形成了一个寻衅滋事行为的存在,如果长期利用这种非法手段逼迫小李偿还不复存在的债务,我们认为这不是在催收,而是在实施敲诈勒索这种刑事犯罪行为。

其实,在我们接到这些陌生的催债电话之后,首先要先想到核实这些给我们打电话的陌生人的身份,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这些打电话的催收人员具备合法身份的话,他们也应该履行职责主动向自己拨打电话的受害者亮明身份,但如果就连这些最基本的信息都无法提供的话,试问一下,他们到底是犯罪分子还是所谓的催收,谁能搞的清楚又搞的明白呢?

证明这些陌生的催债电话是催收打得很难,但要想证明这些电话是“犯罪分子”得确很容易?

俗话说,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有一项最基本的权益,那就是知情权,对于这些给我们打电话的陌生人的身份我们有知情权,他们为什么会有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我们也有知情权,这些陌生人到底是通过什么渠道非法获取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我们当然有知情权,甚至于,就连他们所隶属哪家催收公司,我们也有知情权,说白了,别说没有欠钱了,就算我们欠钱了,他们利用虚拟拨号软件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同样具备知情的权利。

有些人说,这些陌生人给受害者打催债电话,就说明了受害者欠了网贷平台的钱,但他们却不想想,在中国这个社会不管做什么事讲究的是证据,说白了,他们不是“正义使者”,就算说接到催债电话的人都欠了钱,那也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了,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随便打一个电话,想说谁欠钱谁就得欠钱,这算是哪门子催收,完全就是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敲诈勒索?

我们举一个例子,我们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些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而在购买以后我使用虚拟拨号软件给他们打电话说他们欠了我的钱,但是却提供不了任何的证据,难道他们真的就欠了我的钱吗?很明显这样是不可能的。

但是,现在的信贷催收市场这样的情况却普遍的存在,而这种情况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这些陌生人使用的是虚拟拨号,公民个人信息来源不明,更是提供不了任何的证据证明接到他们催债电话的受害者欠钱的证据。

而当我们接到他们的催债电话之后,靠前反应肯定是要向P2P平台核实相关的信息,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却发现P2P网贷平台联系不上了,这也意味着自己欠钱不欠钱无法找P2P平台进行核实了,而当我们要求这些给我们打电话的陌生人提供我们欠网贷平台钱的证据,他们更是拒绝提供,甚至可以说,他们有证据吗?

说来说去,在最近这几年,要想证明这些利用虚拟拨号打电话催债的陌生人是不是催收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根本无法证明,但是要想证明这些打电话催债的陌生人是犯罪分子,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但是要想证明他们是犯罪分子的话,很多很多受害者都能提供很多的证据来证明,这难道不就是客观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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