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创业贷款,西安市人社发布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支持内容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贷款最高金额100万元,期限两年。按期还本付息的,对于符合...


西安创业贷款,西安市人社发布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支持内容

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贷款最高金额100万元,期限两年。按期还本付息的,对于符合《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金〔2019〕69)范围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按照该文件有关贴息政策执行,对于陕财办金〔2019〕69号文件贴息范围之外的,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1.贷款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经营地须在西安市辖区; 2.贷款申请人为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及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申请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贷款申请人所经营的企业要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企业有具体的主营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 5.贷款申请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企业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申请人为陕西省内户籍,非西安市行政区域户籍的,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申报材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5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申请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1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1份; 1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持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经过市就业服务中心经办人初审,联系担保机构、银行安排考察(初审不通过资料退还申请人); 3.就业服务中心、担保机构、银行联合对创业项目进行考察(经营项目不实,贷款申请终止); 4.考察经营属实,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批贷款申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担保机构召开评审会确定贷款金额,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函》,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6.合作银行审核资料后会同担保公司,安排借款人、股东、连带责任人现场办理资料核保、公证手续、签署《借款合同》 7.银行发放贷款,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申报链接

http://xahrss.xa.gov.cn/wsfw/jycy/bszn/5fbe14a6f8fd1c59664cd1fb.html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9-82284221

政策依据

市人社发【2019】26号 2019年新修订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版权:本文由用户自行上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供存储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了解详情>>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