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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金融监管包括,广义消费金融的三十种业务模式是什么?

发布于 2022-09-19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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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看,消费过程是通过货币支付实现产品或服务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进一步地,消费金融的本质就是支付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分离与重组。目前,延后支付的消费信贷模式是典型的消费金融的业务模式。如果进一步地推进支付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分离与重组,可以不断探索新型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扩充消费金融的外延,形成广义上的消费金融业务。

一、基本模式

从信贷机构角度看,信贷业务又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大类型;从客户角度看,此类业务对应于资产变现与收入变现。

1.信用贷款模式

当前的消费信贷业务,主要是采取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模式。根据授信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单次授信和循环授信。

(1)单次授信模式。根据客户特定低频大额的消费需求(多为大额低频消费),一次性给予一定的额度的消费信贷,此后客户再分次还款。这种业务是大多信贷机构普遍采用的业务模式,一般适用于信用相对较低的客户。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具体还可以细分为现金消费贷(直接支付给客户的自主支付)与商家合作的场景消费贷(支付给合作商家的委托支付)。

(2)循环授信模式。信贷机构根据客户的信用评分给予一定信用总额度,客户再根据特定消费需求(一般是高频小额消费),分次提取或使用信贷额度。这种业务适用于信用相对较高的客户。现实中,信用卡、循环贷以及其他类信用卡是典型的业务形式。如果客户采取一次性全额还款,实质就是一种延期支付的信用消费形式;如果客户采取分次还款的方式,实质也就是消费分期。

2.资产变现模式

如果客户具有一定的可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可以获得较高额度的贷款用于现期消费,相当于一种资产变现的方式。根据资产类型不同,又可以区分为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两种方式。

(3)抵押贷款模式。抵押贷款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或车船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现实中,客户可抵押的不动产主要是房产,不论是一抵还是二抵,都需要按照严格程序办理完成签约、评估、抵押、公证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完成贷款,还款完成后还需要办理解抵押手续。

这种业务类型,对于客户而言,优点是贷款金额相对较大、期限相对较长、利率相对较低。缺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客户需要有可抵押的资产,可能对于大多客户,特别年轻客户而言并不具备;另一方面,办理手续繁杂且时间较长,如果是应急需要可能来不及,而且很多信贷机构并不提供此类业务类型。对信贷机构而言,这种业务的优点是风险相对较小,缺点是需要线下安排专人办理,成本相对较高。

(4)质押贷款模式。相对于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客体则是动产,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贵重的装饰品、奢侈品、艺术品、收藏品等实物,相当于传统的典当;二是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基金份额、股权、股票等金融资产;三是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现实中的质押贷款更少见,对于客户而言,很少这类质押的之资产。对于信贷机构而言:一方面,一些质押品的价值难以合理评估或者价值波动较大,风险担保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实物类的资产需要承担保管的责任和成本,非实物类的资产办理质押手续耗时耗力,成本较高。

3.收入变现模式

从客户角度看,大多客户并没有太多可变现的资产,也没有太多的资产性收入用于还款,其还款来源主要还是其未来劳动收入。所以消费信贷的本质仍然是未来收入变现为现期消费资金,而且大多是其唯一可靠的变现方式。

消费信贷的客户,特别是年轻客户,一方面,只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就有相对稳定的未来收入可以变现;另一方面,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可能因为工作经验的积累,或者职务晋升,未来收入也会逐渐增长。根据客户收入结构,固定收入和变动收入两部分分别对用于两种不同的收入变现形式。

(5)固定收入变现模式。这种业务形式主要是信贷机构寻求与长期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合作,为其员工提供相对较长期限和较低利率的消费信贷贷,以其未来工资作为还款担保和还款来源,还款方式也以工资发放的时间定期分次还本付息。这种业务形式类似于工资预支,只要客户具有较为稳定的工作,还款基本能够得到保障,风险较低。

(6)变动收入变现模式。对于那些有较大变动收入的员工,比如业务提成、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可以提供相应的奖金贷之类的产品,根据奖金发放时间一次性还本付息,相当于预支奖金进行消费。不过,变动收入相对于固定收入而言不确定性要高一些,风险也可能稍高一些。

可以这样说,收入变现是介于信用贷款和资产变现两种业务类型的中间形式消费信贷,兼具上述两种业务类型的优点:一方面,业务手续相对简单,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另一方面,稳定就业的员工相当于一个有庙的和尚,未来的收入就有一定的抵押作用,就业单位也具有一定担保作用,风险相对信用贷要小一些。

二、协作模式

消费信贷的基本模式,往往需要信贷机构之间以及其他企业之间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具体地,根据协作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信贷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与替代模式;信贷机构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协助模式。

4.合作模式

如果消费信贷业务由两个以上信贷机构共同完成,这就是形成了合作贷款模式。根据合作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

(7)联合贷款模式。同一个客户消费信贷额度,由两家以上的信贷机构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这种业务联合过程中,一般以一家信贷机构为主,其他信贷机构共同参与。不同的信贷机构根据各自的优势,有主有辅地分别承担获客、风控、贷后等不同业务环节。一般来说,单个客户的消费信贷额度都比较小,本不必要由两家信贷机构来分担。所以,资金不足并不是主要原因,优势互补与风险分担才是主要目的。

(8)接力贷款模式。如果一家信贷机构给了某个客户一定的消费信贷额度,可能并未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另外的信贷机构可以继续对这一客户增加信贷额度。这种模式下,一般是前一家为优势信贷机构开发了一个客户,但由于风险控制较严,业务较为保守,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信贷需求。后续的信贷机构以优势信贷机构为基础,更为积极地开拓业务,顺势搭便车继续开发这一客户,给予更高的信贷额度。

接力模式与联合模式共同点都是不同信贷机构针对同一客户开展信贷业务,但两者的也有不同:第一,时间和顺序不同。联合模式是同时,接力模式是先后;第二,合作方式不同。联合模式是正式合作,一般有事前的合作协议和分配比例,接力模式并不是正式合作,也没有合作协议和分配比例。第三,业务环节不同。联合模式一般是协商好不同信贷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业务环节,接力模式则是两家信贷机构各自完成自己的所有业务环节。

5.替代模式

替代模式与联合模式类似,也是两家以上信贷机构针对同一客户开展信贷业务。但两者又有不同,联合模式是两家信贷机构共享或者提高客户的信贷额度,而替代模式却是相反,是一家信贷机构替代了另外一家信贷机构的信贷额度。

(9)短变长模式。这种模式是一家信贷机构给予客户的信贷期限可能较短,并不能满客户的用款期限要求。客户希望另外一家信贷机构给予更长期限的信贷额度,替代原先较短期限的信贷,即用长期限的信贷替代短期限的信贷,比如在信用卡延期支付的基础上再进行分期还款,就是这一种模式。

(10)旧变新模式。这种模式是一家信贷机构给予客户的信贷到期之后不能偿还,另外一家信贷机构给予新的信贷以帮助客户归还旧的信贷。或者客户并不满意旧的信贷价格或者服务态度等等,希望用新信贷机构的信贷提前归还旧的信贷。

6.协助模式

协助模式与合作模式表面好像是相同的,但实质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协助模式是非信贷机构对信贷机构之间的协助,而合作模式是信贷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

(11)助贷模式。助贷模式是当前消费信贷市场普遍采用的业务模式,一般是在客户、场景、数据、技术、风控、客服、催收等不同环节具有优势的非信贷企业帮助信贷机构完成消费信贷业务的模式。根据合作的深度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纯助贷模式与联合贷款模式。前者是助贷一方仅仅帮助信贷机构完成贷款,可能还提供增信服务和贷后服务,自身并不提供资金;后者是助贷一方除了帮助完成贷款之外,还需要提供资金按照一定比例信贷额度投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联合贷款模式类似。在这里,为了与联合贷款模式做区分,这里的助贷指的是纯助贷模式。

(12)委托模式。委托贷款模式是比助贷模式更为全面地协助贷款模式,由资金一方全面委托另外一方完成贷款业务的全过程,也就是将信贷业务的所有环节外包给受托人。鉴于不能将核心业务环节外包的监管要求,委托贷款的受托人只能接受非信贷机构委托人的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此业务模式的优点在于受托人并不承担信贷风险,只收取中间服务费用,这种业务模式对于资金首先的专业消费信贷机构而言,可能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业务模式,可以利用科技优势,大力推进信托等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

三、衍生模式

衍生模式是在消费信贷业务基础上,衍生出来为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业务模式。具体地,衍生业务可以分为贷前的增信服务和贷后的资产交易服务。

7.增信模式

消费信贷业务中,由于客户大多没有抵押或者质押的风险缓释手段,而且信用记录也不够完善,风险较大。在贷前,为客户提高信用的增信服务,是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大致地,增信服务的主要有担保和保险两种。

(13)担保模式。在助贷模式中,很多助贷企业需要为信贷机构提供相应的担保,与信贷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其实,担保也可以成为信贷机构自身拓展业务的一个方向,小型的专业消费信贷机构,可以利用其业务优势,为零售企业的赊销、其他消费金融企业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

(14)保险模式。同样,为了降低消费信贷的风险,信贷机构除了担保之外,还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来提供增信服务。客户与信贷机构之间,引入第三方的专业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业务,与引入担保机构都是类似的增信手段。消费信贷机构,也可以通过自身的保险代理业务,引入信用保险服务,既可以降低自身的信贷风险,又可以增加保险代理的中间业务收入。

8.交易模式

消费信贷业务之后,信贷资产获得了收益性,但失去了流动性。受限于消费信贷机构的资金规模限制,消费信贷机构需要提高消费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往往需要将消费信贷资产进行转让,腾出更多资金进一步扩大信贷业务规模。大致地,消费信贷资产的交易可以分为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的信贷资产转让两种形式。

(15)资产证券化模式。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组合或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可交易的、标准化的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ABS)的过程。一般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资产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其他企业的消费信贷资产在交易所市场发行。

(16)资产转让模式。除了标准化的资产证券交易形式之外,尤其是对于纳入不良的消费信贷资产来讲,非标准化的资产转让是更为重要的消费信贷资产转让方式。相比于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的形式更加有利于减少了信贷机构的风险资产,增强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手段。

四、直接模式

目前,消费信贷大多采取了间接金融的模式,就是资金的提供方先将资金借给专业金融机构,再由专业金融机构借给需要的客户。这种模式中,专业金融机构不仅提供中介金融服务,而且还要承担信贷风险。间接模式的优势在于专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专业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过,消费信贷也存在少量的,或者可以进一步探索采取直接模式,就是资金的提供方将自有资金直接提供贷款给需要的客户,并且自己承担风险。相比较而言,直接模式比间接模式的风险更高。

9.非正规模式

(17)民间借贷模式。在现实中,因为大量存在因为生活困难需要消费信贷的群众,又难以获得专业消费信贷机构的服务,不得不向那些以借贷为职业的个人借款。这些民间借贷不仅利率极高,甚至出现黑社会性质的催收行为,是极其不正常的灰色的、非正规金融形式。

(18)网络借贷模式。进一步地,民间借贷发展到互联网上,就形成了P2P的直接网络借贷模式。相比于专业的消费信贷机构,个人并不具备对客户征信信息收集与分析、信贷风险识别与管控的专业能力,这种直接信贷的模式必定风险极高。再加之网络平台自身的不规范和不诚信,大量出现诈骗和卷款跑路的非法行为,最终导致这种模式完全被清理。

10.正规模式

由于非正规的直接金融模式,存在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和外部监管机构缺失的天然缺陷,需要用正规的直接金融模式逐渐替代和消除

(19)信托模式。大资金所有者通过委托给正规的信托机构,信托机构直接或者再委托给专业消费信贷机构,对客户发放消费信贷。这种直接模式通过专业的信托机构或者消费信贷机构,可以大大降低其消费信贷资产的风险,是一种有效的直接消费金融模式。

(20)基金模式。较小资金所有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建立消费信贷基金的方式,基金公司再委托给专业消费信贷机构,对客户发放消费信贷。这种直接模式通过了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专业消费信贷机构,同样可以大大降低消费信贷的风险,也是非常有效的直接消费金融模式。

五、非信贷模式

就像消费不只是购买一种形式,消费金融也不应该只是消费信贷一种类型。进一步地对支付过程与消费过程进行分离和重组,就可以形成更多元的消费金融模式。

11.租赁模式

在对公的生产性金融业务中,金融租赁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模式。与购买型消费相对应的租赁消费形式,消费租赁也可以成为一种消费金融业务模式。

(21)长期模式。住房、汽车等高频使用的大宗耐用品,是可以采取长期租赁代替购买消费的。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租赁,甚至比汽车消费贷款还要普遍。租赁的分期付款方式,与购买的分期付款方式,本身就是十分类似的一种金融模式,只不过购买是所有权转移,租赁则是使用前的转移。虽然分期租赁费用可能高于分期购买费用,但可以获得更自由灵便的使用权,这对于技术快速更新换代的产品,比如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汽车、家用机器人、体验型消费电子产品等而言,客户既可以经常使用最新产品,又可以省去处理二手品的不便和成本。

(22)短期模式。对于那些使用频率相对较低,但也经常重复使用的耐用消费品,比如酒店、租车,往往是采取短期租赁的消费方式。对于热销的短期租赁物品,消费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资金优势,以折扣模式整体预租,再加价转租给零散客户。这种模式下,商家可以提前锁定销售目标,快速回笼资金,客户可以获得较低的租赁价格,消费租赁机构可以从折扣差价中获益,是三方共赢的一种业务模式。

12.预付模式

虽然生活中大多采取的是先消费后付费的模式,如果反过来采取先付费后消费的模式,就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消费金融模式。

(23)趸缴模式。对于消费频率较高的产品与服务,可以采取先一次性预交较大的金额,后期每次消费再从中扣除。趸缴预付方式,卖方既可以提前锁定销售金额,又可以节约财务成本,往往通过折扣的方式鼓励这种支付方式,比如预付卡、礼品卡等等。消费金融机构可以一次性大量购买预付卡获得更大折扣,再以小一点的折扣转售给客户,通过折扣差价获益。

(24)众筹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创新型和体验型的消费。商家首先设计出一种非常超前的消费品,消费金融机构组织大量消费者提前预订并支付订金或全款。厂家利用预付资金组织生产和交付,比如新能源汽车、家庭机器人、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以及热门影视剧制作等等。其实,住房的预售制度本质上就是众筹建房的一种金融模式。

13.折扣模式

对于重复购买、消费频率较高的消费品或者服务,消费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资金优势和客户优势组织大量消费,形成零售商家增加销售量、客户获得消费折扣 、消费金融机构赚取收入的三方共赢的模式。

(25)团购模式。对于消费频率较高的住宿、餐饮、电影、演艺、娱乐、体育等服务,消费金融机构利用资金优势,先以高折扣提前预订大量长期订单,再以小折扣转售给消费者从中获益。客户也可以因为团购获取相应的折扣,商家也可以提前锁定销售目标,快速实现资金回笼。

(26)聚付模式。消费金融机构利用大规模消费支付的规模优势,比如信用卡机构,与重复购买频率较高的超市、商场、餐饮等消费场所签订长期、大规模的支付协议,既可以给商家锁定客户定点消费增加销量,也可以给客户带来一定的消费折扣,金融机构从中抽取一定的销售返点。

(27)会员模式。同样,对于这些重复消费频繁的消费品或者服务,消费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客户规模优势,先向客户有偿出售会员卡,为持有会员卡的客户带来一定的消费折扣。有偿会员的消费模式,可以给商家锁定客户的定点消费,提高其销量;也可以给客户带来用少量的会员费得到更多的消费折扣,消费金融机构赚取会员费。

(28)优惠券模式。同样,对于这些重复消费频率较高的消费品或者服务,消费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资金优势,预先有偿出售优惠券、代金券,比如用80元购买100元的消费券。客户凭券票面值到商家进行消费,商家凭券到消费金融机构领取销售回款。这种模式也可以以折扣优惠吸引客户增加消费,进而提高零售商家的销量,消费金融机构从中获得优惠折扣的差额返点。

14.互助模式

互助是一种非盈利、非商业性的、独具型特色的新型金融模式。具体地,又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互相知道互助对象的是直接互助,不知道互助对象的间接互助。

(29)直接模式。民间一直存在亲友互助消费的传统,比如结婚,在早前往往是互送生活用品,后来演变成为互送随礼份子钱,一方面是表示祝贺,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结婚的大额开支压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民间的互助规模和范围逐渐扩大,转变为社会公益互助,比如水滴筹等。消费金融也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互助组织的互助活动,既可以赢得良好的社会形象,也可以通过互助组织接触广大的潜在客户。

(30)间接模式。间接互助往往是形成一种互助基金,比如互助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等等,大家事先将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基金之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再申请从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消费。如果参照住房公积金模式,客户如果有暂时富余的资金可以按照低于市场存款利率的条件存入基金,到需要资金的时候再申请按照低于市场贷款利率的条件提前资金。这种模式既不是纯粹的盈利性消费基金,也不是纯公益性的捐助基金,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半商业性的、社会互助基金。

上述的三十种业务模式,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可能相互之间存在交叉,并且不同模式之间可以进一步地进行重新组合,形成更加多元的消费金融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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