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壹否首页问答

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买房阴阳合同怎么解决?

发布于 2022-07-20 10:00:14
标签: 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买房阴阳合同怎么解决? 买房 阴阳 合同 怎么
关注者
13
被浏览
13.6k

1 个回答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人为了逃避税款,会与卖家签订阴阳合同。但这样的操作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下面我们通过真实案例来和大家聊一聊,遇到此类纠纷该如何解决。


【案情回顾】

购房人胡某经中间人介绍,购买了苏某的一套房屋,双方口头谈好价格为45万,但是为了逃避税收,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写明的房屋价格为25万,胡某先交了10万定金,苏某给胡某出具了收条,收条上写明了房屋的价款是45万元,已收到定金10万元。

双方约定剩余房款在房管局办完过户登记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可是等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胡某却一口咬定房子就是合同上白底黑字写的25万元房款,只愿意再支付15万元,无奈苏某将胡某告上法庭。


【浩云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签订阴阳合同而引发的购房买卖纠纷。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

本案中,苏某需要证明房屋的真实价款是45万元而非合同载明的25万元。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进行证明:

首先,可以参考当地同区域同户型的平均房价和当地房管局掌握的完税最低交易价格,可以得出25万元并不符合当地的二手房交易行情,因此有理由怀疑合同约定价款的真实性。

其次,苏某可以找到介绍买房的中间人做真实交易价款的证明。

再者,当苏某要求胡某出具备注了房屋价款为45万元的定金收条时,胡某却以收条已丢失为由拒绝提供,以常理来判断,定金收条是双方交易的重要内容及凭证,胡某不太可能将能够反映双方主要交易活动的收条丢失,当苏某主张收据可以证明房款为45万元,而收据在对方手里,法院要求对方提交,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的,法院就可以认定苏某主张的内容是真实的。

本案虽然是为逃避税款而签订的阴阳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当无效,但是交易价款条款无效对整个合同其他条款没有影响,法律会保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下的法律行为,双方应当以45万元的交易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卖房纳税有税务部门监管,低于税务部门评估价的合同价款不会得到税务部门认可。即使双方网签合同写的价款再低,最后还是会按照税务部门评估价缴税。在遇到阴阳合同的时候,法官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日常情理来综合判断哪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是否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例如本次案件所签合同的价格过低,已经不符合情理,法官凭借自由心证就可以推断。如果本案中双方只是将房价适当写低几万元,价格仍在合理范围内,法官在审理中恐怕就难以确认哪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也就会有较大的败诉风险。


下面简单说一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司法实践中,如签订的阴阳合同仅仅是虚假价格,则该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即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除此之外,签订房屋买卖阴阳合同,还有可能引发税务相关的法律风险。以逃避税费的目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


【浩云小结】

遇到阴阳合同产生的纠纷时,要证明是不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举证难度高,败诉的风险也很大。正如我们前文所说的,如果两份合同内容的房款数额差距较小,则很难认定哪一份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在购房时一定要遵守法律,以免因贪小便宜而给自己造成大的损失。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