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中信国安(000839)股票索赔案有了新进展,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以下是该事件的最新情况:法律团队行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于2024年3月24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中信国安(股票代码000839),自2020年5月18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股价持续盘跌,触底2.26元之后略有反弹,至今跌幅已超过20%......接下来具体说说

ST中信国安索赔时效,谢保平律师团队立案一批,索赔征集中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ST中信国安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16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新提交了一批000839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中信国安此前信披违法违规造成损失,而将其送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

在此之前,2021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经查明,中信国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证监会认定中信国安披露的2009年至201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为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约为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为10.13亿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中信国安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亚雷及时任中信国安副总经理李宏灿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除给予警告外,再分别处以5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ST中信国安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间买入000839中信国安,且在2020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中信国安违规依据:

2020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0-25)。

2021年3月3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 2021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1-08)。

中信国安索赔材料,新提交一批立案,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

中信国安(000839)股票索赔案有了新进展,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以下是该事件的最新情况: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法律团队行动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于2024年3月24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提交了一批针对中信国安投资者的索赔立案材料。

  1. 索赔登记条件 :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间买入000839中信国安,且在2020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的认定结果为准。
  2. 公司重整投资 :中信集团将投入120亿元用于中信国安实业股权受让和增资,以支持其健康发展。这一举措可能对受损投资者的赔偿有积极影响。
  3. 案件回顾 :ST国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在2009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被北京三中院受理多起股民索赔案。
  4. 索赔时效提醒 :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团队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两个多月(2024年5月28日),受损的股民应当抓紧时间依法起诉。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中信国安违规依据

2020年5月16日,中信国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36号)。

2021年3月3日,中信国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

2021年6月2日,中信国安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

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

中信国安被调查之后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如何维权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中信国安(股票代码000839),自2020年5月18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股价持续盘跌,触底2.26元之后略有反弹,至今跌幅已超过20%,投资者的损失持续扩大。

中信国安究竟因为何种违法被调查,市场人士纷纷猜测,莫衷一是,在违法行为不明确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被首次公开披露之后,因为股价下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已经载明上市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情形,二级市场下跌的走势,也已经对投资者起到强烈的警示作用,符合“违法行为首次被揭露”的认定标准。据此,凡是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持有中信国安股票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持有或者卖出,发生的损失均推定与中信国安的虚假陈述具有因果关系,都可以咨询律师,或者等待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自行起诉,要求中信国安赔偿其遭受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以及利息损失。

以上就是中信国安股票索赔进展怎么样?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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