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矿业有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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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有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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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铁矿石概念股?概念股相对于业绩股相来说的。概念股指的是具有某种内涵的股票,需要借助一些话题,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来支持价格。其具有强悍的广告效应,单论某只股票可能没有很大吸引力,但如果它被归入某一个概念,将会得到全部投资人的密切关注。因为外资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将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称为中国概念股。

铁矿石概念股有哪些?

铁矿石概念上市公司一共有31家,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18家铁矿石概念上市公司,深圳证券交所交易有13家。

铁矿石相关股票有:金岭矿业(股票代码:000655)、海南矿业(股票代码:601969)、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广东明珠(股票代码:600382)、西宁特钢(股票代码:600117)、山东地矿(股票代码:000409)、新钢股份(股票代码:600782)、ST重钢(股票代码:601005)。

八一钢铁(股票代码:600581)、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马钢股份(股票代码:600808)、鞍钢股份(股票代码:000898)、包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0)、河钢股份(股票代码:000709)、武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05)、凌钢股份(股票代码:600231)。

创兴资源(股票代码:600193)、酒钢宏兴(股票代码:600307)、南钢股份(股票代码:600282)、宏达矿业(股票代码:600532)、广泽股份(股票代码:600882)、中国铝业(股票代码:601600)、本钢板材(股票代码:000761)、ST钒钛(股票代码: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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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之宏达矿业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之宏达矿业

2021年12月04日,宏达矿业收到证监会出具的〔202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宏达矿业、颜静刚、崔之火、朱士民、吕彦东)

当事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矿业)。

颜静刚,2015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7日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住址:上海市虹口区。

崔之火,2016年1月8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宏达矿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1月8日至2018年5月31日任宏达矿业总经理。

朱士民,,2016年1月8日至2018年6月20日任宏达矿业财务总监。

吕彦东,2016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9日任宏达矿业董事。

经查明,宏达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颜静刚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在上述期间,颜静刚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宏达矿业的关联方。

2016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与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共12份,借款共计0.6亿元,该款项直接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的账户。

2016年1月5日,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与上海中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吉物流)签订购销合同,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于2016年1月13日代东平宏达向中吉物流支付预付款0.49亿元,中吉物流于当日将该款项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

此外,宏达矿业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品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田品创业)共同投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宏达矿业累计出资5.5亿元。

2017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与科信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共6份,借款共计0.3亿元,与刘小娟签订借款合同共2份,借款共计0.25亿元,上述0.55亿元均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的账户或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

2017年1月3日,临淄宏达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攀定)签订购销合同,临淄宏达于2017年1月5日向上海攀定支付预付款1亿元,上海攀定于当日将该款项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

上述关联交易,2016年度新增金额为6.59亿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75%;2017年度新增金额为1.55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号)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宏达矿业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与颜静刚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宏达矿业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宏达矿业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 少计负债, 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2016年上半年,宏达矿业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1份,担保金额0.55亿元,为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7%

;2016年下半年,宏达矿业对外签订保证合同、存单质押合同共6份,宏达矿业子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啸)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1份,前述担保金额合计23.75亿元。

2016年全年,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4.30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30亿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6%。

2017年上半年,宏达矿业对外签订保证合同共4份,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共3份,临淄宏达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共2份,前述担保金额合计21.10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00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39%;

2017年下半年,宏达矿业对外签订保证合同共4份,担保金额合计2.00亿元。

2017年全年,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3.10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9.00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63%。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及第十七项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10月修订)9.1、9.11的规定,宏达矿业应当及时披露其签订担保合同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宏达矿业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宏达矿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0.55亿元,为关联担保;

《2016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4.30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2.30亿元;

《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1.10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8.00亿元。

《2017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3.10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9.00亿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4〕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2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宏达矿业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发生的关联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宏达矿业未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我会认为,宏达矿业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靠前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靠前百九十三条靠前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崔之火是宏达矿业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士民是宏达矿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彦东是宏达矿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2016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颜静刚作为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已构成2005年《证券法》靠前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靠前百九十三条靠前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崔之火、朱士民、吕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从财务角度对上述行为进行分析: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主要是实际控制人或及其关联方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又不想让其他股东或股民知晓,以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吧。其实,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二、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这个大部分与靠前条类似,如果披露了为关联方及第三方违规担保,不仅遭到其他股东及股民的反对,引起监管部门的介入,更严重的是,需要计提预计负债,从而引发股价的暴跌。

查询公司相关年报公告(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2016-2017年度):

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7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其他信息 )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 )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这家公司的历史沿革变幻莫测:

最后的公司名称为未来股份,最早叫华阳科技,主营业务为农药化工。2002年上市以来的20年时间里,未来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四度变更,公司名称和主营业务也随之不断变化。2012年,宏达矿业完成对华阳科技的借壳上市,主营业务变更为矿业,公司因此更名为宏达矿业。这是公司靠前次易主、更换主业。

2018年,宏达矿业再谋易主。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控股股东——上海晶茨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上海晟天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持有宏达矿业26.19%股权,成为宏达矿业的间接控股股东。宏达矿业的实际控制人由颜静刚变更为俞倪荣、谢雨彤夫妇。2019年,宏达矿业完成对铁矿石资产的剥离工作,主营业务变更为贸易业务。

但贸易生意不赚钱,宏达矿业开始转型涉足医疗行业。2020年11月,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宏禹对外投资并与相关方出资设立未佳医疗,上海宏禹持有未佳医疗股权比例为78.84%。2021年初,宏达矿业正式更名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未来股份”。此后陆续公告了多个医疗领域股权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不过,转型医疗也没有给未来股份带来“曙光”,公司经营每况愈下。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ST未来股票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推荐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年5月3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年6月19日。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8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最终收盘价为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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