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接下来具体说说

公司搬迁,员工想要离职拿到经济补偿金,谨记这4条建议

公司因为发展需要,可能会产生工作地址搬迁的问题。公司面临搬迁,员工因为工作地点变动,通勤时间变长或家庭等因素不愿去,而想要离职,那么离职的你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本期内容就来谈谈,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索要经济补偿?

一家实业公司因原厂房租赁合同到期,要将厂址搬迁至距原厂房500米左右处,虽然只有五百米,但是厂址却是从上海搬迁至苏州太仓市。16名员工以太仓市社保缴费政策低于上海市为由不同意履行劳动合同。因双方协商未成,实业公司就终止了这16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其搬迁是不得已而为之,搬迁后社保待遇调整是由于省市间不同的政策导致,并非恶意降低工资标准,已经尽到了与员工之间的磋商义务,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属于自动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究竟能不能逼员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更,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对单位经营地点进行搬迁,这是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但是单位的工作地点的变动,导致员工上班的路途变远等,增加了开支等,如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征得员工同意。员工出于自身的考量,不愿意跟着公司搬到新的地方,还是由自己综合考虑,是否继续留职或者是跳槽换工作,主动权在于员工的选择。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搬迁员工不同意继续工作,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上述案件中,公司搬迁的地址在外省市,相应的社保待遇低于本市,视为公司已经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1. 如果公司准备搬迁重新开始,不再继续履行与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才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搬迁后,公司为确保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工作班车、提供交通补贴、缩短工作时间等应对措施,一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劳动条件。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3. 公司变更后的地址如果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级行政区的,是否算作改变劳动条件支付补偿金,需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双方证据和当地城市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解释等。

4. 公司搬迁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公司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干货:如果公司搬迁,员工不跟公司去了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一般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维权,申请加付50%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破产裁员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应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当然,企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之后,并不影响劳动者领取失业金待遇,失业金待遇最少可以领取两年,失业保险每交费一年领取三个月的时间。

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应当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职工的医疗保障也能得到有效保护。2017年12月,人社部就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拟为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这样对失业职工的保障就更全面了,希望能够早日实施。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

首先要区分公司搬迁后员工是否选择继续履行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则不涉及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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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再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故你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最后,小编为各企业在遇到此类搬迁问题时,提出以下建议:

01.

首先,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在确定要搬迁到别的城市时,特别是非政府部门查封停产停业的搬迁,即企业计划转行换代的搬迁,当管理层认真筹备搬迁方案时,管理层可公开透明的主动告知员工未来一年或者半年的搬迁计划,但要明确:这次企业搬迁不是关停并转,不会裁员减产,更不会减少员工福利待遇,相反而是为了企业经济再次腾飞的战略转移,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而且还可以组织骨干员工代表参观预定新厂址,介绍企业发展战略,让员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让员工思考的不再是“去不去”,而是“怎么去”。

02.

其次,充分保障员工的参与权。除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该企业也畅通民意渠道,收集员工诉求,充分听取员工意见。

03.

再者,利用“外脑”设计周密的员工安置方案。考虑到存在有员工不同意搬迁的情况,企业可以在搬迁方案考虑周全:同意搬迁到新厂址继续工作的,增加交通补贴或提供班车服务;对于年龄身体条件选择内退的,给予基本保障;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尽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大概率、小概率事件全部考虑到了,才能游刃有余地解决各种突发状况。

04.

搬迁方案设计完成后,企业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工会和员工代表意见。基于前期的舆论引导与民主参与,员工对方案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员工代表表决一致通过人员调整方案的决议。

以上就是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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