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为什么很多“有限责任”公司遇到经营上的风险,不幸破产了,老板却要跑路呢?明明是“有限公司”,明明不用承担“无限责任”。如果真的是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现实的情况远远比纸面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责任是有限的,即股东只在投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超过此限额的债务,股东不需要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何还会出现公司破产,老板跑路成......接下来具体说说

为何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律师告诉你!

破产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 《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靠前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 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跑路的企业老板大量存在,为什么呢?

把公司当作个人的私有财产,公司和个人混为一体,无法清楚切割个人与公司的资产边界,甚至存在大量的 灰色地带和违法行为

1.这些老板往往将通过公司购买豪车、报销日常开支等,个人的一切费用都进入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2.以个人担保公司贷款,但是拿公司的钱买车盖房,满世界花费,还大笔挪用公司资金或者通过关联公司伪造交易套取公司资金的;

3.疯狂集资、变相高利贷,通过公司运作一番,中饱私囊;

公司是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个人却积累大量财富。

他不敢进入公司正常的破产程序:一旦进入破产程序,首先是要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有权查帐,马脚就会显露出来。这些问题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是反映不出来的。

跑路的目的一般为:

1.有准备的,会在之前就办好各种护照啊,或者直接秘密移民;

2.没准备的,事到临头,脚忙手乱,有的就是卷了钱,跑到某穷乡僻壤了,躲躲风头。

但是,跑路是没有用的,只要存在违法行为,法律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为什么“有限责任”不幸破产了,老板却要跑路呢?

为什么很多“有限责任”公司遇到经营上的风险,不幸破产了,老板却要跑路呢?

明明是“有限公司”,明明不用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真的是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现实的情况远远比纸面上的文字复杂得多。那么这些企业的老板会跑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靠前个:虚假出资或者没有实缴

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写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多少,但是在出资的时候却是虚假出资,或者没有实缴。

虽然说现在的注册资本是不用验资了,但是在公司经营中出现异常,面临倒闭的时候,未缴纳完的出资部分是会被认为是无限连带责任的债务。

也就是说,要用老板个人的财产偿付的,所以就会有老板想要跑路的打算。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第二个:公和私混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和法律的规定,大多数企业的财产必须与个人的财产相互分离开来的,不能混淆。

但是很多的老板就是把有限责任公司当作是私人的银行户头,划进划出,在账目上体现在“其他应收账款”中;或者通过公司购买豪车、报销日常开支等,个人的一切费用都进入了公司的经营成本;又或者大笔挪用公司资金、变相高利贷、中饱私囊等等的公私不分的行为,然后破产了,也就会涉及老板自己的私人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第三个:债务进行担保一家企业快要倒闭,但是与这家企业相关利益的各方力量都不希望其倒闭,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些债权人就会逼迫老板对债务进行担保。

而有些民间债务,企业本就没有办法融资的,在资金困难的时候,都是老板自己做债务担保,而且在金融机构给企业贷款的时候,也是看在老板个人信用上借的,如果企业还不起,老板就是需要自己还。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

与“有限责任”对应的就是“公司治理”这四个字,如果一开始没有规范地进行公司治理,认同公私混淆,也就不应该“有限责任”。这里面也就涉及企业的日常经营的问题,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是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企业行为与个人行为完全隔离,即使是老板,也应该在权利和权力的监督下行使权力,尽职责。最后,老板跑路是没有用的,一旦存在违法行为,就算天涯海角,法律终究会追责到,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有限,为什么有些公司破产老板/股东会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责任是有限的,即股东只在投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超过此限额的债务,股东不需要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何还会出现公司破产,老板跑路成老赖的情况呢?

原因一: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未出资的部分在出资期限届满后均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未出资的,均应向公司补足出资,否则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

举个例子: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欠下了200万的债务。正常情况下,较多只需要对其中的100万来进行偿还。对于剩余的10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而不能要求股东再对剩余的100万债务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但是现实中,很多股东对于当初投入的资本没有进行实缴,只是认缴,或者股东在经营过程当中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时候,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来承担责任。

这也提示我们,不要以为认缴注册资本不用实际缴纳就可以随意夸大数额。比如有的人故意认缴一个亿的注册资本,觉得反正不用实际交钱认缴多少都无所谓。但是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股东就需要补齐这一个亿的注册资本,并且在这个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注册资本的多少,大家要量力而行,不是越多越好。

原因二:公司治理问题导致的法人人格混同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一些老板并没有规范地公司治理,滥用股东权利,随意从公司获取个人利益,造成法人人格混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这提示我们,如果经营公司,一定要做好公司的治理。不要违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造成法人人格混同,否则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原因三:债权问题

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欠债为什么老板要跑路?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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