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股票作为当今主流的投资工具,受到投资者的热捧。虽然大部分投资者都有买卖股票的经历,但是要清楚地说出会发生哪些交易费用,以及如何计算,这样的人还真的不多。股票交易主要有2类交易费用,......

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其股东因清算注销,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配给其投资者。那么,在此分配过程中,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一、上市公司股东清算案例2021年2月9日,上市公......接下来具体说说

什么是金融出清?这是牛市起飞的重要前提

到底什么才是金融出清?为什么对股市有如此大的信心?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宏大的命题。

大家都知道,我们上一轮改*,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人口城市化和工业化。以此为契机让我们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奇迹,其中人口红利、市场经济、全球化这些,都是与人口城市化结合以后,给我们带来的最大的改*红利。工业化则给我们带来了全世界最完整的工业链体系。

这些耳熟能详的内容,之所以回顾一下,是想告诉大家,很显然不论是人口城市化还是工业化,我们已经获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果。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这么一个过程。

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未来的更多的是从有到优,从大到强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就不是速度的问题,而是质量的问题 ,当然,毫无疑问,肯定只能循序渐进。

纵观历史上所有先进发达国家和文明,但凡到了这个阶段,那么下一个阶段就是现代化!

我曾经向朋友们推荐过李录先生的《文明、现代化、价值投资与中国》这本书。

作为芒格的传人,管理喜马拉雅基金的李录,重仓港股的邮储银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那么实际上,李录重仓邮储,其实和我们对股市有信心的底层逻辑是一样的。

那就是中国的未来, 一定需要发展实体经济,发挥金融的枢纽作用,而其核心就是间接融资转直接融资。

这句话其实有两个底层逻辑。

靠前个底层逻辑,新的经济发展方向,本质上来说,就是用新经济去替换掉过去以房地产、投资基建、对外出口的传统发展模式。

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改变呢? 当然这里牵扯到的内容,肯定就很多了。

例如以房地产为主的牵动万千家庭的生活啊、工作啊、教育啊、养老啊等问题。也包括以投资基建为主的国有企业发展和改*、地方财政和管理、债务问题的相关处理等等,对外出口也受制于中美贸易冲突、疫情影响、生产制造转移等多方面问题。

可能每一个单独拿出来都可以讲很久,好在前期咱们视频里都有提及过,所以老朋友消化起来比较容易。

对于新经济,我们可以举个例子。

如果把整个经济比做一个航道,那过去就是房地产、投资基建、对外出口这三条主航道,水流量大、吞吐量大、工程量大、承载量大、发展空间也大。但是现在因为内外部因素,要改道开发新航道了。

新的航道就有科技创新、新能源、生物生命、职业教育、智能制造、乡村振兴、碳排放等等。

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因为我们形成的存量已经很大了,大家可以理解为整个航向的吞吐量很大。

那么要改变过去三个陈旧的主航道,未来我们必须开发出更多的航道,才足以容纳和匹配这种发展体量,当然也有其他诸如风险啊、多元化啊、均衡啊、结构性啊等等方面的考虑。

那么这些新航道里边,中小微实体企业就是最下层的地基部分,上市公司就是最顶层的塔尖部分,每个航道都会形成这种金字塔结构。

当然,像华为这种比较特殊的公司肯定是例外。

股市,拥有着各行各业90%以上最优质的公司,而这里是普通老百姓唯一和优质公司发生直接关联的地方。 因为你买这些公司的股票,就成为了这些公司的股东。

再次强调,是股东,不是玩票炒股。这是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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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底层逻辑,就是所有的新经济竞争,从经济本身上来讲,都是“人财物”的竞争。

请注意,这里我用的维度是“经济本身”,但是很显然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只有市场,还有社会管理,这在后边咱们再讲。

关于人财物的竞争当中,“财”是比较突出性的问题。其实这个表述不够准确,应该说是最容易实现优化的地方。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人,就要涉及到人才的流动、教育培养、技能技术钻研、奖励激励等等,更不要说这个时间周期跨度很长,我们还有所谓的户籍管理制度等等。眼下针对教育的改*措施就很多,也是大家关心的热门话题,但是老实说,很不容易,进展也很缓慢。

而关于物,其实大部分都在于企业内部的核心实力,尤其是科技创新、行业壁垒、市场占有率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积累沉淀,而且是宏观层面上不太能着力的地方。

所以“财”才变成了宏观改*和管理当中最重要的目标。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在宏观层面,对于经济发展最直接的干预措施。

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

说到这里,才是我们今天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间接融资转直接融资”这个核心议题。

首先要强调一点,金融市场里边,其实最核心的是债。

这个道理很简单,在最基本最原始的经济生活中,就是我剩余的产品交换你剩余的产品,这是物物交换。

当我钱不够,或者你钱不够的时候,这就产生了借贷。借贷就是债权债务的关系。这也是金融最初始的形式。

那么回顾下我们国家的整个金融市场,很显然 因为起步晚,发展快的关系,债才是整个经济生活真正的主旋律。

例如上个世纪末,那时候我们的银行负担着最重要的金融使命,但是也承担了最沉重的金融包袱,坏账率极高,其实已经是技术性的事实破产。后来也才有了相应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打包处理银行的坏账。

这是属于我们靠前个历史阶段的金融出清,大家可以把人的身体理解为整个经济体,那么血液就是金融,金融坏账这些出清,就可以理解为排出身体新陈代谢过程中,沉淀在血液中的毒素。

到了04年左右,基本完成了靠前轮的出清。有了这个金融的稳定性来打底,人口城市化和工业化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快速发展,所以那时候购房零首付这样的事情就开始出现了,包括后来的地方政府扩大债务搞基础建设等等。

然后,到了15年开始,这些年积累的债务历史包袱又很大了。所以我们提出了去杠杆,金融供给侧改*等等。

去杠杆,去的是地方和金融系统的杠杆,但是这不是完全抹除,而是转移到了老百姓头上。 很多朋友老是说搞不懂为什么去杠杆,越去越多,其实道理就是这里。当然,这一点我们前期也有提到过。

而且这个时候,金融系统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什么P2P,小贷,互联网金融等等,各种各样的都有。

当初为什么要搞这么多金融方式出来呢?

本意是想要多元化,转移风险,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结果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这么搞的。

因为资本都是逐利的嘛,很显然这些金融机构对于利益的追求远远大于社会责任的追求。

所以关于出清问题啊,这些年我们可谓是不遗余力的。大家也慢慢发现了,过去各种民间借贷也好,P2P也罢,包括这两年很火的数字货币都在被严肃处理。最后一站,就是互联网金融,不过处理的手段就不再严酷,而是结合一下实际情况,还有未来发展的需要,选择性的加强管理。

所以马云大家听不到任何消息了,大家也看到反复在讲要把金融服务,纳入正式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

那么实际上,这一轮出清,又持续了这么多年,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最上边就很正式的告诉大家。目前我们不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这就表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我应该在很早很早的视频,一则新闻解读里,提到过。退,是为了谁退?为什么退?

那么大家,就可以结合一下靠前轮出清过后,也就是04年的情况。金融出清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新一轮的改*和未来的发展,腾出更多的空间和安全边际!

而未来新的金融方式,肯定要适应未来新的经济发展趋势。这就是一个不断优化的过程。

过去,我们主要依赖“债”为主的金融方式,实际上发展过程当中形成的各种不良资产和坏账,到头来都沉淀到了以银行为主的金融系统里边,都是国家和地方来背负。

这种事啊,其实很容易既讨不了好的彩头,又要形成历史性问题。

怎么说呢,就是容易被说成我们不重视市场经济,不怎么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行政手段干预过多。

历史性问题,其实很多时候本质上来说,应该是企业破产清算的问题,但是因为其中大多数是国企央企的关系,这些最后买单的又变成了国家。

而且过往的这种发展模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严重打压里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因为融资难,融资贵嘛。

所以, 未来我们金融工作的重点,将形成分化。

基础性的、核心的重点关键领域,其实还是会交给很听话的银行系统。这句话我觉得已经表达的比较清楚了哈,具体细节大家自己体会。

衍生性的、成长性的、创新型的其他领域,就完全交给市场来用脚投票了。注册制这些大门反正也是给大家打开的,你做的好,那你就融资容易,而且还融资便宜。你做的不好,那公司和投资人就一起倒霉。

那么实际上,为什么如此看好股市,其实还有关于存量和增量的问题,关于整个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这些内容其实在过往的视频当中都有提到,就请大家自行翻阅了。但是我想当下,大家应该已经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趋势的变化了。

那么,本期的最后,对于很老一波的朋友们,大家不妨努力回忆一下,去年才开始看视频的心境,再结合一下当下对未来的看法。

股票交易的交易费用你真的清楚吗?投资入门者必看

股票作为当今主流的投资工具,受到投资者的热捧。虽然大部分投资者都有买卖股票的经历,但是要清楚地说出会发生哪些交易费用,以及如何计算,这样的人还真的不多。股票交易主要有2类交易费用,即“印花税”和“过户费、交易佣金等手续费”,具体如下:

一、交易费用的类别

股票交易主要涉及印花税、过户费和交易佣金,其中印花税和交易佣金占投资者交易成本的比重大,直接影响了交易费用的多少。

1.印花税

股票交易需要按照交易金额的1‰征收印花税,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缴纳该税收;同时,自2008年9月19日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出让方单边征收”,出让方单边征收是买入股票的时候不征收,只在卖出的时候征收。

2.手续费

(1)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成交后,由证券登记清算机构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变更股权登记费用;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的股票都进行收取;实行双向征收,即投资者买、卖股票都要收费。

(2)交易佣金

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佣金的*高费率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3‰,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交易佣金的费率可以下浮,不同证券公司的优惠幅度也不一样;实行双向征收,买和卖都要收取。

二、案例分析

王某在X证券公司开户,其交易佣金为0.5‰,2021年12月30日买入A股票1000股,买入金额30万元;卖出股票2000股,卖出金额30万元,其发生的交易费用计算如下:

1.买入的交易费用

(1)印花税:0元

(2)手续费:其中过户费:300000*0.02‰=6元;交易佣金:300000*0.5‰=150元

(3)交易费用=0+6+150=156元

2.卖出的交易费用

(1)印花税:300000*1‰=300元

(2)手续费:其中过户费:300000*0.02‰=6元;交易佣金:300000*0.5‰=150元

业务探讨|单位清算时将持有的股票分配给股东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其股东因清算注销,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配给其投资者。那么,在此分配过程中,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

一、上市公司股东清算案例

2021年2月9日,上市公司甲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关于A公司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A公司解散清算,A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A公司股东所占A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公告称,2020年10月22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表决,同意注销A公司并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开始进行清算。张某持有A公司100%股权。

根据甲公司2021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A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8.4944万股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A公司股东张某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A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完成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假设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月1日A公司编制了清算报表并做出剩余财产分配决定,将公司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分配给股东,分配决定的前一交易日即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0.22元。甲公司2017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发行价9.14元/股。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股票系在甲公司上市前投资取得,投资成本为每股1元。

按A公司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111.45元/股计算,该部分股票市值为16.28亿元。A公司就该过户是否需要缴纳各项税收呢?

二、定性分析

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国公司法》 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时,公司清算组应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可见,企业在清算时,应当清理公司的资产,对实物资产可以变卖,也可以作价分配给股东。企业在清算注销时,将股票分配给股东,属于公司清算的内容,是清算企业将股票作为公司剩余财产对股东进行的分配。因此,公司清算时将股票分配给股东,其业务实质是清算企业以持有的股票资产来换取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或者理解为清算企业回购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回购的对价为公司持有的股票。

三、税务处理

企业在清算注销时,将上市公司股票分配给股东,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要做销售处理,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但由于上市公司股票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有活跃交易市场,且交易价格处于不断变化当中,采取不同时点的交易价格会有不同的销售额,因此需要结合各税种的相关规定来确定销售额。

(一)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 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 ,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因此,A公司需要按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的0.1%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为1448.4944×111.45×0.1%=161.4347(万元)。

(二)增值税

1.金融商品转让规定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 ,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需要按照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是否需要做销售处理

36号文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企业在清算注销时,将股票、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分配给股东,来换取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属于取得了其他经济利益,因此是有偿转让股票,增值税需要做销售处理。

在营业税时代,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对类似问题做出过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7号) 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复中提到,东亚公司将属于东亚公司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中外双方,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符合现行营业税关于销售不动产的规定。因此对东亚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销售价格的确定

既然企业在清算注销时,将股票分配给股东属于销售行为,那么销售价格如何确定呢?

如果企业在清算注销时以现金分配的,只需按分配比例分配即可。但以实物分配的,一般需要计算实物的可变现价格,再以可变现价格与分配比例计算股东可分配的金额。因此,笔者认为,此时的销售价格应该是清算企业做出剩余财产分配决定时股票的市场价格。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因此,企业将股票分配给股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股票过户的当天。

因此,A公司在清算注销时,将股票分配给股东,需要做销售来处理,以做出股票分配决定时股票前一日收盘价作为卖出价,即110.22元/股,再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由于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应以甲公司的股票发行价9.14/股为买入价。

税款计算为:1448.4944×(110.22-9.14)/1.03×3%=4264.4800(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

1.需要计算清算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 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在清算注销环节,清算企业将持有的股票以剩余财产分配的形式转移给自然人股东,需要按可变现价值确认股票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2.交易价格的确定

由于股票的交易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那么企业在清算时,应以什么时间点的股票价格来确定清算所得呢?对此,目前税法并无很明确的规定。

企业在编制清算报表时,对实物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是以其做出清算所得分配决定日期的价格来确定,由于股票的交易价格随时都会变化,一般会以最新交易价格来计算确定可变现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对企业分配清算所得的,应该也以企业做出清算所得分配决定日期时点的股票交易价格来确定可变现价值。

3.清算所得税

60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对于此笔股票分配,A公司的清算所得为:1448.4944×(110.22-1.00)-161.4347 - 4264.4800 =153778.64(万元)。A公司应就清算所得按照25%的税率缴纳清算所得税。

如果清算的企业是合伙企业时,合伙企业仍需缴纳增值税及印花税,并就股票转让作为经营所得在合伙企业层面计算清算所得,再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的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股东取得股票后的税务处理

由于A公司在清算时已经将股票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了所得,并缴纳了清算所得税,因此自然人股东张某取得的该股票成本就是A公司在做出清算所得分配决定日期时点的股票交易价格。

自然人从公司清算分配中取得的股票不属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规定的应税限售股,自然人在将来出售该股票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持股期间,自然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可以享受差别化税收待遇,即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由于上市公司股票涉及的税收政策比较复杂,上市公司股东应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准确理解政策,及时缴纳税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来源: 陇上税语

以上就是股票中的清算是什么意思?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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