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场外配资?远离违规场外配资

见过配资炒股的,见过误入非法期货的,但很少见到配资误入非法期货的。但最近,上海一名男子利用配资误入非法期货交易平台,让人哭笑不得。无独有偶,在中国证监会日前紧急核查的所谓高端场外配资公司海南贝格富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该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

关于什么是场外配资很多人还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A股场外配资又有死灰复燃的态势。虽然监管层已屡次提醒场外配资风险,但是,仍有个别券商不顾规定,违规通过网上证券交易接口为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为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接下来具体说说远离违规场外配资

大跌元凶 你必须知道的场外配资与强平真相

【东方证券(行情600958,咨询) 非银行张颖】

前言:

过去两周,指数断崖式下跌;爆仓、强平等进一步加大市场恐慌情绪。我们靠前时间特别邀请配资领域数十年经验的专家,交流场外配资的最新情况。电话会议纪要如下:

专家:上海明湾资产管理公司 总经理 刘玺

发言:

常见的配资形式包括场内配资(两融)及场外配资(单一信托、伞形信托、资管通道等)。

1)资金渠道及配资比例

目前主流配资公司的资金渠道:1)银行资金池、2)高净值客户的单账户两条线路。客户配资成本在8%-10%左右,杠杆比例从1配1至1配5不等。甚至个别做到1配15,风险非常大。1配5及以上的,会通过夹层来将劣后端的杠杆提高到5倍及以上。

2)场外配资开展的形式及规模

目前场外配资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主要是新兴互联网公司导流(如米牛网等),线下主要是与证券公司合作的网点。场外配资主要是解决两融标的的限制以及满足部分客户的风险偏好。由于场外配资形式多样化,且数据未公开。 考虑第三方软件平台上运行的伞形配资、信托配资、私募甚至人账号等,粗略估计规模至少在万亿以上,甚至可能和两融相当。

3)配资公司的风控模式

操作上有两条基本线,包括预警线和平仓线,预警线比较虚。到达平仓线后,如果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会不计后果的强制平仓。平仓指令是通过软件进行,触发平仓线后若保证金未补足,会按跌停价平仓,先平掉账户敞口的50%规模,再恢复客户的买入权。平仓的标的上不做选择,不会区分品种;如果某个标的已经跌停无法卖出,则会直接平其余尚未跌停的标的。

Q &;A

不同配资比例的平仓线是多少?最近强平情况如何?

目前主流是1配2,警戒线和平仓线一般是0.8和0.75;1配3的对应的分别为0.89和0.84,不同公司会有所差异;近期波动率提高,这一水平都在提升。

老客户因为浮盈丰厚,强平的情况较少。 近期五六月份新开的客户,上周及本周初波及到配资比率较高、如1:4或者1:5配资的客户;但到今天,有些1:3甚至1:2配资的客户,也出现强平。

2、平仓高峰期是否还没有到?

触发平仓线之后会要求追加保证金。今天(周五)跌停潮出现,如果礼拜一上午十点半之前没有追缴保证金,就会被强行平仓。 下周一,集合竞价阶段和十点半大单平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段。

3、监管对伞形配资的态度?

(注:伞形配资即账户拆分、挂靠虚拟账户的配资模式;伞形配资是场外配资的一种形式。)

目前各券商已经将参与伞形配资的名单上报证监会,高管也已到北京汇报过情况。另一方面,也要看银监会态度。 如果银监会配合证监会,整个伞形配资可以停掉,不过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目前增量伞形配资禁止,存量继续;券商需补齐合规方面手续。

4、场外配资的分布?

创业板的比重比较大,因为主板有两融这个渠道。

5、一些券商要求7月1号之前把场外配资的借口都清掉,是真的吗?

因为券商营业部跟场外配资是利益共同体,尤其是有些客户的资金量也很大,券商营业部不会主动去做这种事。现在的确是在逐步收紧,而且也有清理的可能,但是目前这种情况还没有大规模发生。

6、您说现在有10000家民间配资公司,他们的规模都是多大?

每个信托、基金宣传的规模都很大,但实际上根据我们的了解,最少的规模只有3000万左右。再加上一些券商营业部、期货公司都可以做这一业务,大量的规模都在几千万到一两个亿左右。这些数据都是不公开的,只是一个经验值。

7、强平操作除了直接按跌停价卖出,还有其他方式吗?

强平的风控非常严格,为了保证本金安全,必然会选择一个简单粗暴的方式,一开始跟客户签署的协议上也会约定这一点。

8、如果今天(周五)没有平掉的仓位,在周一低开的情况下继续平仓,会引发恶性循环吗?

这次连续下跌,已经产生了一种连锁反应,对市场心理有影响。至于礼拜一情况会怎么样,需要分析一下今天的情况。今天的大跌到底是基金等的主动减仓还是配资和券商两融平仓导致的,需要具体的分析。券商两融因为都是大票,强平对指数影响比较大,跟场外配资不一样,场外配资主要是小票。另外,还要参考周末监管口径、或者消息面上是否会有变化。如果有放松或者正向变化,则需要重新考虑。

9、监管层会修正目前过于严厉的监管政策吗?

监管部门目前还比较开明,对私募的态度是历史较好的。配资的确经历了疯狂的阶段,监管一下也好,但是矫枉过正也不行,可能打一下然后再呵护一下。但监管节奏不好说,还要继续关注。

10、有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带杠杆,是否会被强平?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肯定会强平的。而如果股票流动性缺乏、无法平仓,银行就只能自己持有了,就跟不良资产一样。

11、正常渠道的加杠杆现在还能做吗?

高风险!远离违规场外配资

见过配资炒股的,见过误入非法期货的,但很少见到配资误入非法期货的。

但最近,上海一名男子利用配资误入非法期货交易平台,让人哭笑不得。无独有偶,在中国证监会日前紧急核查的所谓高端场外配资公司海南贝格富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该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并涉嫌以场外配资为名实施诈骗,很多不知情的投资者下载使用该公司炒股软件,本以为赚得盆满钵满,事实上根本没有“实盘”交易,该公司也因涉嫌虚拟盘诈骗被查。

无论是炒股还是投资期货,配资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到底什么是配资?与正规金融产品相比,配资有哪些特点?

股票配资,通俗说就是借钱炒股。A股的配资公司最早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股民自筹部分资金,配资公司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配资比例借钱给股民,并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管理费。例如,股民有1万元,股票配资公司可以提供5倍资金供股民使用,相当于股民有6万元可炒股。配资本质上是通过杠杆化融资扩大炒股的资金量。当股价上涨时,配资放大赚钱效应,反之,在高杠杆作用下也会放大损失。

目前来看,从事违法违规配资业务的既有持牌金融机构,也有非持牌金融机构,既有个人投资者,也有机构投资者。配资公司为防范风险,一般会要求股民使用配资公司自有账户和交易软件买卖股票,并对止损股票仓位及购买股票的范围设定标准和要求。

尽管如此,违规配资与合法的融资融券业务等仍有本质差别。一是杠杆比例和投资标的的差异。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比较严格,证券公司要求客户资产在50万元以上,并且必须有相对固定的融资融券范围股票池。融资的比例一般是50%至1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融券业务即使发生亏损,一般也不会输光本金。违规配资的杠杆系数几乎没有上限,有的网贷公司、民间钱庄甚至开出1∶10的杠杆,更没有具体投资标的的限制。

二是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一般是持牌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等,而违规配资的资金来源五花八门,从事配资业务除了“有钱”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资质要求。

三是违规配资公司收取高昂管理费。在场外配资的利益链条中,配资公司、资金提供方收益来源于各种息费,不和股票收益挂钩,不管股票是盈利还是亏损,配资股民都要缴纳这部分息费,同时要独自承担股价波动风险。场外股票配资一般分为线下配资和线上网贷配资业务两种模式。配资周期也主要有两种,有的按天配资,有的按月配资,月利息约为1.3%至2.5%,*高年利息可达到30%,堪比高利贷。与之相比,正规券商的融资融券服务费低很多。

危害不可不防

配资相当于借钱炒股,这一桩“小事”值得大惊小怪吗?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违规配资危害巨大,不可不防。首先,违法违规场外配资直接违反了现行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金融管理秩序,提升了全市场资金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引导资金“脱实向虚”,造成巨量社会资金违规通过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通道流入股市,或者基于监管套利的动机跨市场无序流动,最终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妨害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功能的有效发挥。

其次,违规场外配资的高杠杆属性和“强制平仓”的风控制度安排,使其具有高风险特征,相关主体如不能尽到“投资者适当性”的审查义务,就会造成大量中小投资者承担远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风险,本质上是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认为,违规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经多层嵌套之后的杠杆比率远远超出审慎监管的要求,具有典型的“顺周期”特征,对市场助涨助跌作用明显。他认为,特别是在市场下跌行情中,配资机构为了规避其自身风险作出的强制平仓行为,会造成股票价格过度偏离其真实价值,引发市场“踩踏”和连锁反应,风险由高杠杆配资向低杠杆配资蔓延,由股票期货市场向银行间市场扩散,流动性收缩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威胁金融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在配资模式下的虚拟账户,颠覆了资本市场实名登记制度,致使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失去根基,同时也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逃避监管执法的“庇护所”,削弱了监管执法的有效性,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呈多发态势,放任其无序发展将背离资本市场赖以存在的“三公”原则。

管好自己的“手”

配资再诱人,配资公司的营销手段再刁钻,投资者只要熟悉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好自控,就不会蒙受配资杠杆断裂的损失。

在证监会收到的大量投资者对场外配资活动的举报投诉中,已总结有以下几个杜绝配资的“药方”。

一是督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落实“客户适当性”原则,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二是建议督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风险管理,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建议加强场外配资业务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场外配资行为,持续保持对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高压态势;四是建议加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风险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提示配资风险,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五是建议将股市、期市、债市等市场的场外配资均纳入监管范畴,加强交叉风险监管,加强监管联动;六是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所有场外配资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或公开传播此类信息。

西南证券分析师周励谦认为,清理违法违规场外配资是奠定“健康牛市”的基础。大规模的场外配资不仅会加速市场暴涨暴跌,而且此类“赌徒式”的杠杆方式会影响金融系统稳定,动摇市场预期。普通投资者应帮助举报场外违规配资,合理控制市场的杠杆程度,这将有助于股票市场健康持久发展,有利于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博时基金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魏凤春表示,短期看,尽管A股市场对违法违规场外配资的整治,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者风险偏好,但是,从长期看,市场大幅下跌可能性较低。未来,投资者参与股市、期货市场投资应坚决与违法违规配资划清界限,量力而行。

本文源自经济日报

提高风险意识 远离场外配资

今年以来,A股场外配资又有死灰复燃的态势。虽然监管层已屡次提醒场外配资风险,但是,仍有个别券商不顾规定,违规通过网上证券交易接口为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为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其最终必将受到严惩。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一份对G证券公司(简称“G证券”)的行政处罚书,希望对某些企图违规开展场外配资活动的券商以警示。并以此提醒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经证监会查明,G证券存在的违法事实如下:2014年9月4日,G证券对H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系统开放接入,2014年12月5日,G证券上海分公司对该系统开放专线接入,2015年5月19日,专线连通。2015年3月30日,G证券上海分公司为M软件技术有限公司F系统安装第三个交易网关。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G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至调查日,G证券共有123个使用H系统、F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其中使用H系统接入的主账户113个(下挂虚拟账户或子账户16,427个),使用F系统接入的主账户10个(下挂虚拟账户或子账户2,883个)。G证券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2013年和2014年,G证券分别有13家和23家营业部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均未达到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2015年5月25日,G证券已知悉并关注H系统等系统存在引发违规配资及违反账户实名制等风险,G证券在未采集上述客户身份识别信息的情况下,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G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靠前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6,805,135.75元。

场外配资被判非法经营罪

来源:检察日报

场外配资被判非法经营罪 场外配资被判非法经营罪¤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由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场外配资案,经**开庭审理,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吴某平等6人均因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各被并处5倍至1倍罚金。据了解,此案系修订后的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施行后安徽省首例场外配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3月至9月,被告人吴某平、翁某芳、陈某吴等三人以杭州某公司名义从事股票场外配资业务,其中吴某平全面负责,翁某芳、陈某吴负责联系金主和客户,朱某松、林某参与具体业务。该公司采取系统分仓模式,由吴某平引入某软件进行风控,即客户(资金需求方)向公司缴纳保证金,金主(资金供应方)按照1∶4至1∶8不等的杠杆比例,将相应配资资金转入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内,朱某松、林某则给客户分配分仓系统账户(虚拟子账户)及密码,并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客户通过专用客户端使用该系统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委托发至分仓系统后,分仓系统再通过一个或多个真实的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下单入场交易。

为确保金主资金安全,朱某松、林某通过软件后台实时监控。当客户股票交易亏损至其保证金的60%时系统自动预警,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若未及时追加而导致继续亏损至其保证金的50%时,系统强制平仓。客户正常交易待配资行为结束后,杭州某公司将保证金、盈利等资金返还客户,从中赚取利息差。至案发,吴某平等人撮合华某某等11位金主向何某某等20余位客户场外配资达4300余万元,获利24万元。另查明,翁某芳单独以出借账户模式为丁某等客户场外配资290万元,获利5000余元。丁某以铜陵某公司名义在铜陵地区从事股票场外配资业务,通过翁某芳为客户场外配资153万元,获利1.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平等人的行为不是民间高利借贷,是兼具证券经纪业务特征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公司无经营资质而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且是对接真实盘的配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审查起诉阶段,上述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全部予以确认,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宣判后,6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以上就是什么是场外配资?远离违规场外配资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壹榜财经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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