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养老保险查询,韶关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如何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工伤死亡,养老金该怎么办?不少人在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过程中会遇到这些问题。为帮助大家更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近日,笔者特意走访了韶关市人社局对政策要点梳理成办事指南,此期带来下篇共3部分,让...

如何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工伤死亡,养老金该怎么办?不少人在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过程中会遇到这些问题。为帮助大家更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近日,笔者特意走访了韶关市人社局对政策要点梳理成“办事指南”,此期带来下篇共3部分,让你更详细了解办事流程。

暂停/恢复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服务对象为正在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死亡、服刑、失踪等原因需暂停发放养老金。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服务对象为已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并符合恢复待遇条件的离退休人员。

受理部门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材料包括《停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请书》;本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属申报暂停待遇的,需提供与参保人关系材料及家属身份证。有判刑、失踪情况的,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裁定文书。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转制的提供相应的转制文件。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材料包括《续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对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且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亲属办理。凭离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涉及失踪重现、刑满释放、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形的,应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文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死亡待遇申领

以下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死亡待遇:已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最后参保地在我省,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未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参保职工。最后参保地在我省,2011年7月1日后死亡且未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失业人员。

受理部门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人员需原单位盖章);申领死亡待遇遗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保人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的,需提供①遗产继承人公证书;②继承人身份证原件;③继承人银行账户原件。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家属或单位在办理死亡待遇前应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其中,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应先按照《企业职工历史信息审核申请办事指南》提供资料申报审核视同缴费年限。死亡证或火化证。无法提供的,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承诺内容为参保人死亡时间、申领死亡待遇遗属与参保人的亲属关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或单位在办理死亡待遇前可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因出国定居、工残退休、工伤死亡、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等原因,本人或遗属可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受理部门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申报表》《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书》《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退回个人账户)》;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保人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的,需提供①遗产继承人公证书;②继承人身份证原件;③继承人银行账户原件。曾以中国公民身份参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提供放弃国籍的有关材料或经公证的已取得他国国籍的中文译本。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出现役后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才需提交该材料)。参保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无法提供的,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承诺内容为参保人死亡时间、申领死亡待遇遗属与参保人的亲属关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死亡的需另外提供工伤死亡待遇核定表等材料。在广东省外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提供待遇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待遇核定表》原件。

【撰文】刘焕宇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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