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降薪:公司不能随便给员工降薪吗?平安银行降薪:公司不能随便给员工降薪

据媒体报道,平安银行零售条线启动降薪,7月至9月递延奖金按6折(调降40%)发放,未来奖金发放比例将依据业绩情况进行调整。据了解,此次降薪未影响平安银行其他业务部门,但多名员工担忧未来降薪范围可能扩大。平安银行零售条线一名员工表示,一般而言...

据媒体报道,平安银行零售条线启动降薪,7月至9月递延奖金按6折(调降40%)发放,未来奖金发放比例将依据业绩情况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降薪未影响平安银行其他业务部门,但多名员工担忧未来降薪范围可能扩大。

平安银行零售条线一名员工表示,一般而言该行员工工资中60%是每月下发的固定工资,40%作为奖金。比如30万年包,60%(18万)就是平时发的,雷打不动,平均每个月1.5万;然后40%(12万)是奖金部分,年终奖发8万,4万是平均到8个月里面发(4月~12月),也就是说奖金每个月会发5000元。而现在每个月只发3000,降了40%,这40%如若年底业绩冲上去是否补发是未知数。

同时,上述媒体强调降薪的并非是整个零售条线,目前来看仅是零售总部被调降,但信用卡部门还尚未波及到。

值得一提的是,有员工担忧平安银行降薪举措或许并不局限于零售条线。据内部人士透露,平安银行的对公业务部门近期也对KPI考核进行了调整,相应指标较之前有所提高。这就意味着员工要想拿到与之前同等的薪酬,就必须完成更多的任务。

至于降薪的原因,平安银行内部口径是零售部门业绩未达标。

对于一些公司来说,假如经营的业务发生了重大亏损,考虑给业务负责的员工进行降薪,这样是不是合理?

工资内容在劳动合同法里属于核心约定条款之一,是不能随意进行变更的。降薪这种行为,属于对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的变更行为,必须要经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的方式予以确认,这样才能合法。另外如果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履行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这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那么这种情况下也默认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如果过期后后悔主张降薪或者变更合同不生效,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如果公司降薪的行为未与劳动者沟通达成一致,那公司就无权随意降薪的。明知不可为而强为,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这种情况到了仲裁委,基本上都是最少公司要赔偿一倍的经济补偿金N,甚至还可能承担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2N。

有企业主或HR会说,我们公司在制度和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了,如果因为项目亏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是要罚款、降薪、甚至要开除的。这种有了制度规定的情形,是不是劳动者就得老老实实服从降薪了呢?这个又回到了我们之前给顾问单位普及用工知识的时候提到的一个重要点,就是公司的制度并不是随便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的。

首先就是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其次还得履行了民主和公示程序。

《****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以上三个条件,只要有一条不具备,则该制度无效,就跟联合国五常一样,有一票反对就得作废。

像这种企业降薪的制度规定,因为跟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违背,直接判定为无效。更不用说很多公司并不知道原来制订制度还需要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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