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人,农行邯郸案件

来源:经理人传媒旗下《商讯公司金融》杂志近年来,发生的身份信息泄露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被网贷、被骗等此类事情时有发生,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此类事件的打击力度,但因银行的原因被贷款却是不多见。日前,邯郸市民李先生向《商讯公司金...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人,农行邯郸案件

来源:经理人传媒旗下《商讯公司金融》杂志

近年来,发生的身份信息泄露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被网贷、被骗等此类事情时有发生,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此类事件的打击力度,但因银行的原因“被贷款”却是不多见。

日前,邯郸市民李先生向《商讯·公司金融》反映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被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农商银行”)办理了为他人共计400万元的两笔贷款担保?如此巨额的款项,大大超出李先生的所有资产。

同时,因为此事,李先生不仅错过了春节的销售旺季,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在四方投诉寻求救助的过程中,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一定心理压力,无法排遣。虽然后续已经弄清楚了征信中的担保记录,也得到了银行主管部门和相关银行的澄清,但后续影响依然存在,自己的贷款授信额度也因此被降低了三分之一。

对此,《商讯·公司金融》致函致电邯郸农商银行,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莫名成为担保人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邯郸市民李先生就切实感受了一把。

李先生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着一家玩具店,往年的春节前后,正是玩具店的一个销售旺季,但2022年这个春节他却没有心思去经营。

他告诉《商讯·公司金融》,他春节前后都在被自己“被贷款”一事困扰着,一家人春节都没有过好。

听到李先生的话,《商讯·公司金融》很困惑,现在贷款不是非常容易吗?怎么还能因为这个事,春节都没过好呢?

李先生接下来的话为《商讯·公司金融》解开了困惑。原来,李先生为了能赶上春节前后的这个销售旺季,想要办理一笔银行贷款来囤货,却未能得到银行的成功放款,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为两笔巨额贷款做了担保人,而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

当时,为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和扩大市场销售份额,李先生在2021年12月份向魏县农业银行申请了一笔30万元的贷款,用于储备货物。

这笔贷款虽然经过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调查受理、审批后,却未能正常放款。原因是银行放款系统一直不能通过,提示李先生的授信已超额度,贷款无法投放。在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李先生到魏县人民银行打印了其个人征信。看到自己的征信报告,李先生一下子傻了眼,也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授信超额度了。

根据征信报告显示,李先生名下有两笔在邯郸农商行分别为200万元,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贷款,但李先生说,他根本没有为他人做过担保,完全不知道此事。

被贷款担保,遭银行“敷衍”?

李先生表示,在看到自己名下有两笔在邯郸农商行的200万元贷款担保时,他已经懵了。虽然自己经营着一家玩具店,生活还算不错,但资产也没有200万元啊!

由于征信报告上未显示究竟是邯郸农商银行哪家支行或营业部放的款,而且再有三天就是春节了,李先生只能通过电话将此事反映给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96369客服。96369客服表示,会将此事记录、反馈给邯郸农商银行。同时,李先生也向魏县人民银行和邯郸银保监分局递交了对此事的举报材料。

次日(1月30日),李先生就接到了自称是邯郸农商银行高原(谐音)的工作人员电话称,是因为同名同姓,这两笔贷款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你办贷款的时候什么也不受影响了,就是有显示你贷过这两笔款,两笔款已经还清了,没有任何关系了。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人,农行邯郸案件

邯郸银保监分局对于李先生的举报回复也佐证了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根据邯郸银保监分局举报事项调查意见书(邯银保监举复[2022]026号)显示,经调查,2021年9月,邯郸农商银行光明支行为马某、马某臣办理两笔个人贷款,在信贷系统导入担保人姓名时,误将某公司法人李某某导入成举报人李某某,发现问题后,邯郸农商银行光明支行已重新办理上述两笔贷款,消除了举报人李某某征信报告中的担保记录。

同名同姓,录入系统操作错误?作为一家银行,怎么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对于邯郸农商银行和邯郸银保监分局给出的解释,李先生并不信服。

对于李先生提出的为何会出现该错误,究竟是否涉及违法违规操作?,邯郸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却以一句“点错了”来敷衍回复。

毕竟,此事让李先生整个春节都没过好。李先生表示,作为金融机构的邯郸农商银行的“点错了”,是把人当做三岁小孩子吗?难道邯郸农商银行在录入信贷系统时,只要输入一个名字,就会将全国或本地区之内的所有同姓人都显示出来吗?名字可以相同,但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这个总不能相同吧?难道身份证号也是“点错了”吗?而且,邯郸农商银行在办理贷款时,贷款担保人不做影像确认、留存以及签字的吗?

另外,在此期间,一位自称是上述两笔贷款的操作员的邯郸农商银行王姓工作人员经常联系李先生,希望李先生可以将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66369的投诉撤销。王姓工作人员作为此次事件的参与者,在信贷岗位上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工作失误下,却能多次联系到李先生,这又是谁为他提供的信息?难道,不只是信贷系统上录入的姓名点错了,联系方式也是“点错了”留下了李先生的真实联系方式吗?

并且,此事并不如上所说的不会对李先生造成影响,李先生告诉《商讯·公司金融》,他目前的贷款授信额度已经从30万元下降到20万元了。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李先生在春节前贷款未能办理下来,未能及时补充货源,在春节的销售旺季,李先生流失了很多下游客户,也应该说是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即使这样,李先生也没向邯郸农商银行提出经济赔偿,但邯郸农商银行对此事态度,让他不能接受。

李先生委屈的表示,“在事情发生后,虽然和邯郸农商银行有过几次沟通,但邯郸农商银行并没有诚意。谈话间,不谈赔礼道歉、不谈解决问题。总以试探性来诱套我语言中失误,不知用意何在。”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商讯·公司金融》函至邯郸农商银行企业信息及致电邯郸农商银行办公室电话,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担保贷款疑点重重

在李先生的征信报告上显示,李先生为名为马某和马某臣各担保了两个200万元的贷款,放款单位为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人,农行邯郸案件

两笔借款的借款时间均为2021年9月9日,借款金额均为200万元、借款用途均为个人经营性贷款。

从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来看,马某是1989年1月份出生、马某臣是1993年3月份出生,那么也就是到2021年的时候,马某是32岁、马某臣是28岁。

相同的时间放出的相同额度的贷款,还有相同的用途、相同的担保人?

就算上述都是巧合,那么,一个32岁、一个28岁,两位贷款人究竟是怎样的财产状况及从事何种职业竟然可以从邯郸农商银行贷的下来20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甚至,在李先生投诉后,短短两天的时间,邯郸农商银行的高原就称,400万的贷款就被还清了,贷款人根本不差钱?

而且,贷款已还清的说辞明显与邯郸银保监分局给出的举报事项调查意见书(邯银保监举复[2022]026号)是有出入的。

调查意见书显示,发现问题后,邯郸农商银行光明支行已重新办理上述两笔贷款。究竟贷款已还清还是又重新办理了?邯郸农商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是否严格执行信贷审查流程?是否内控存在漏洞?该贷款的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借贷人或该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否与邯郸农商银行或个人工作人员存在什么利益关系?

对于上述疑问,《商讯·公司金融》致函致电邯郸农商银行,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根据企查查显示,邯郸农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刘俊峰,注册资本为6.88亿元,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289号A座,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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