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商丘市住房公积金近期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汇总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近期热点问题汇总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越来越广,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过程中,也常遇见一些问题。为加强政民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汇总解答如下:

1. 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能在商丘贷款吗?

可以,符合商丘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持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期一年的“异地缴存明细”可向商丘市公积金申请贷款。(“商转公”除外)

2. “商转公”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在本市市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正常归还贷款一期以上;

(4)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共有产权人,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须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

(6)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原贷款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

(7)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8)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冲还贷”办理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够一年还款额即可办理冲还贷。

符合开通条件的职工可在网上业务大厅、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行办理。也可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注意事项:职工连续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账户状态虽为正常,也不能用账户余额办理按月冲还贷及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已经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的,连续3个月(含3个月)未缴存公积金的,停止其冲还贷业务(退休封存及死亡封存的除外)。

4.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编号?

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网上业务大厅、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豫事办、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查询,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住房公积金柜台查询。

5. 退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人退休后,单位以退休为理由封存账户,且提取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可办理此项业务。

退休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供提取人的退休证明、居民身份证、Ⅰ类借记卡到公积金柜台提取。

退休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此项业务。办理途径:网上业务大厅、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河南政务服务网、支付宝、豫事办等。

6. 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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